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 承担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
二、 承担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三、指导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所的工作及人员的管理和培训。
四、领导管理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工作、监督指导律师工作。
五、对法律服务市场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
六、承担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并对各企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完成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
七、认真发挥法律服务专线作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无偿接待来访群众、单位的法律咨询。
八、完成省市业务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各项工作任务。
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政治工作处
(一)负责党建工作和纪检工作;
(二)负责组织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干部、人事工作。
二、办公室
(一)负责财务管理、文秘、档案管理;
(二)机关后勤管理;
(三)政策法规调研。
三、宣传教育科
(一)负责落实全县普法规划,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二)负责乡镇、村及企业、事业单位的法律知识及指导工作;
(三)负责全县的民主法制示范村建设活动。
四、基层工作科
(一)负责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的队伍建设,人员培训、业务指导;
(二)负责全县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与监狱、劳教场所做好释解人员的衔接工作。
五、法律咨询接待办公室
发挥法律服务专线电话作用,接待来电、来访、解答咨询化解矛盾、分流案件维护社会稳定。 全国人大四五普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