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公务员 >考试信息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2012-09-17 03:09:29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方针、政策、法规,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定全市财政税收中长期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及其有关政策;参与制定全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执行财政、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制定和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彩票管理制度,审批彩票发行方案,监督彩票发行。

(3)编制本级年度市预决算草案并组织预算执行,编制汇总年度全市预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全市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有关政府性基金。

(4)负责监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细则;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安排,确定全市财政税收收入计划。

(5)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6)贯彻并监督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政府公共财产管理的有关政策、规章、法规、管理办法和公共资源的统计评价政策;组织实施国有控股企业、城镇集体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登记、转让、纠纷调处及仲裁;负责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

(7)办理和监督上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贯彻和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

(8)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9)贯彻执行政府内外债管理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10)贯彻执行《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政府总预算、行政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注册会计师业务的活动;负责会计委派工作。

(11)监督全市财政收支及财务活动;监督财政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指导和管理全市罚没工作。

(12)按照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分事、分税、分管的原则,妥善处理本级与乡镇间的利益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增收节支的积极性;负责指导乡镇财政工作。

(13)制定财政干部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市财政人员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预算科 (国库科)

提出并拟定全市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拟定年度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原则;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编制汇总全市年度财政预算;编制市本级预算资金收支计划,统一办理预算追加事宜;负责全市有关地方税收资料的统计分析,加强税收监督,及时提出运用税收杠杆调节经济和收入分配的建议;承担与市人大财经办的有关联络事宜及与财政审计有关工作。

贯彻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负责专项指标的管理、全市财政资金调度、预算内外和其它资金拨款;跟踪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汇总年度全市部门决算、汇总年度全市财政决算;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负责执行税收退库业务;稽核乡镇的财政结算工作,指导乡镇预算管理工作。

行政政法科

负责掌握全市行政政法部门的基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负责对国家和省有关差旅费等开支标准做补充规定和解释工作;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考虑的因素;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制定部门、单位项目资金使用和财务管理办法;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审核行政、政法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执行国家统一着装政策,管理武警部队经费、生活补贴。

教科文科

负责掌握全市教科文等部门的基本情况;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财政支持事业发展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编制教科文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预、决算。

社会保障科

负责掌握社会保障部门基本情况,参与编制全市社会保障预算草案;研究提出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负责社会保障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情况的审核、监督、检查;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归口单位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审核社会保障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经济建设科

负责会同经济建设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参与组织工程标书的编制及工程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预、决算的审查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参与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经济建设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对全市施工、房地产企业物业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负责对全市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的审批工作;负责经营性基建借款的回收工作。

非税收入管理局

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非税收入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与拟订全市非税收入管理的有关制度和实施办法;负责非税收入相关政策和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加强非税收入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本级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包括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彩票资金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金收入和其他非税收入),负责指导监督山城镇、海龙镇和开发区土地出让金征管工作;负责全市非税收入日常稽查工作,规范执收部门或单位的征收行为,维护健康和谐的收费环境,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政策;负责全市非税收入减免审核和申报事项;负责组织编制执收部门或单位非税收入计划(作为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安排分管执收部门或单位的年度非税收入收支计划的重要依据);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的印制、保管、发放、核检和销毁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调度全市非税收入情况,做好非税收入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彩票管理制度,监督彩票市场和彩票公益金的使用。

综合科

参与全市廉租住房保障政策的制订,负责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监督检查;负责指导本市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的申请、审核工作,做好与有关部门及经办银行的协调配合工作,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贴息申请,及时拨付贴息资金,提高贴息资金使用效率;配合农业部门和农业保险机构,认真做好本市的农业保险工作;负责本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企业科

参与全市产业政策的研究工作,参与政府与国有企业分配政策并提出调整建议;组织实施《企业财务通则》和分行业财务制度;负责监管市直国有企业财务并拟定相应的财务制度,编制和审核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审核市直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年度财务决算;负责境外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财务管理制度的拟定,核准发放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证书;负责民营企业调查、信息统计。负责贯彻和执行企业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的各项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产权权属的界定、清产核资、登记转让;负责资产评估项目的合规性审核;负责管理企业和国有资产基础管理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参与市直国有企业的租赁、拍卖、兼并、破产管理和组建企业集团、实施股份制等改革工作,盘活存量资产;参与组建国有资产营运机构,建立出资人制度,明确营运机构对国有资产承担保值增值责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本级实施办法、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及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审批工作;参与处理产权纠纷;负责拟定政府公共财产管理规章制度;负责调处市直单位的财产纠纷和行政仲裁;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监督管理。

粮食贸易科

负责掌握全市粮食、贸易等部门基本情况,管理国家粮食专项储备资金财政资金补贴和粮油价差补贴;监管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执行情况,会同粮食贸易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审核粮食、贸易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监督本市三产项目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工作,家电下乡补贴资金、粮食直补资金、农资综合直补资金的管理和发放。

农业科

负责掌握农业等部门基本情况,并参与农业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参与管理和分配支农资金、扶贫资金、重要救灾防灾资金;管理农业企、事业财务;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组织农业等部门的预算编审工作;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支农资金支出预算建议;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资金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负责预算外资金监督管理;贯彻执行上级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办法;审核涉农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负责水利建设基金的征收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合理确定建设项目并组织验收。

指导全市乡镇财政工作;研究和制定乡镇财政体制;指导乡镇财政编制预决算,监督乡镇预算执行情况;参与制定全市乡镇财政发展规划,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项目,参与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支持建议;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各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监督各项涉农财政资金的落实,继续深化全市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管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小城镇发展专项资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监督项目实施中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况,进行项目完成后的效益考核;审核各乡镇的年度财务决算。

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方针、路线、政策、法规制度;编制全市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申报和下达年度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督促检查指导项目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计划落实情况,并做好农口各部门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计划,及时拨付资金和回收有偿资金;负责资金筹集、使用管理、会计核算和决算报告等管理工作;负责与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政务、事务性工作。

会计科

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贯彻实施会计法规、准则和制度;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组织管理会计从业人员的资格考试报名及考前培训工作;负责会计代理记账的审核申报及会计委派工作。

政府采购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制定政府采购规章制度;拟定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审核和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及采购计划,并及时批复;审批采购方式;拨付政府采购资金;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备案管理;统计、发布和管理采购信息;监督采购活动;处理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考核集中采购机构业绩;对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资格认定;建立和管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施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等相关知识培训;依法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投诉事宜等。

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 李玲 4224600

拟定财政监督检查的制度和办法;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和打击报复案件;监督局内各单位在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执行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情况;监督局属单位财务收支管理情况;牵头组织对会计信息质量的检查工作等。

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协助国库管理机构建立和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协助预算控制和用款计划审核工作,负责建立预算单位收支总账及分类管理系统,承担财政预算内、外资金支付、会计核算工作,承担财政支付系统内部的监督检查。负责做好各单位账务核算的监督、指导工作。

预算编审中心

主要负责全市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管理,向有关科室和部门提供人员工资资料;建立健全政府各职能部门和财政供养人员工资信息库,对财政供养人员的工资和补助变化进行调整核算及工资档案的保管,人员变动的调整,工资及相关补助的政策执行及解释,对各单位的工资及补助等政策的执行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工资统发工作。

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和支出政策及开支标准,负责对部门提出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预算建议计划进行基础性、技术性初审并提出意见,交各业务科复审。对经业务科室复审后的预算进行汇总审核,报预算科综合平衡。对影响预算编制的各相关因素进行调查摸底,及时为领导提供有关情况的分析材料。建立预算基础数据库,将部门和单位的机构、人员、财务、资金、大型设备、办公设施等基础资料和动态变化情况纳入微机管理,建立档案。建立财政预算基础数据库和财政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随时将各科室提供的项目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库,随时将各科室提供的项目输入微机备案。为各部门和相关社会机构提供有关预算定额、预算支出政策咨询服务等工作。

税政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执行国家税法和税收条例、决定、规定及有关实施细则;审核其他涉税政策草案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研究财政税收资源结构变化与必要的政策调整;负责对税务部门相关业务的管理;负责办理符合国家财税政策的一般增值税退税的审核和报批工作;负责本地区关税和进口税收的调研工作;调查研究财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联系财政部驻省专员办,并办理相关业务;负责财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和把关工作;负责拟定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及行政处罚听证工作;负责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负责局各业务科(室)和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变更、注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设立审批,行政事业型收费票据准购,政府采购的核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审批,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认定,代理记账许可,自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审查等行政审批。

科技信息科

编制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划,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信息化网络建设;负责金财工程的实施和推广应用,确保全市财政系统和预算单位网络安全运行;负责维修和养护局机关计算机,管理和指导各科室通用软件和专业软件的应用;负责财政网络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财政网页的改版和更新,组织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计算机培训。

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

协助局党委规划好全年党建工作,负责制定党委工作年度计划、工作规划,并做好党委宣传教育及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财政系统纪检、工会、共青团工作;及时组织起草、修改印发以党委名义上报下发的文件、报告、总结材料;根据党委安排,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听取汇报,布置工作,并督促检查支部贯彻执行情况;掌管局党委印鉴,严格用印,负责保密和机要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基层单位领导干部的考核、任用和培训管理工作;负责财政系统精神文明及行风政风建设工作;负责完成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教育、劳动工资、机构编制、职称管理等工作;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督察督办上级机关交办事项;管理财政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拟定并实施全市财政系统的培训教育计划;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办公室

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文电、机要、档案、保密、机关财务、信访、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后勤保障工作,对房屋办公设备、用具、车辆、通讯器材等进行管理;负责机关工会工作。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