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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2012-09-17 03: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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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教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2.制定全市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重点、结构、规模和步骤,指导、协调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统一管理市本级教育经费,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会同市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办法和原则;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市属各级各类学校学费收费标准;管理国际和有关方面对我市教育的各项援助和供款;负责局属学校的校舍建设及校舍维修项目管理;负责校园绿化、美化及校舍、校园的管理;负责教育国有资产管理和教育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4.统筹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办学体制的改革和布局调整工作,理顺教育内、外部关系。

5.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兴办的各类教育和健康教育;负责管理直属学校和单位的全面工作。

6.主管全市的教师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管理和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和人才交流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执行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统筹规划、指导实施各级各类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7.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科研、教育教学、德育、体育卫生、美育、国防教育、信息技术、社会实践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8.协调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管理全市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和成人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巩固实施全市普九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0.负责全市高考、自考、高中会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招生和毕业生的就业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我市各级各类师范院校招生、就业政策和办法,并协调组织指导具体相关部门实施。

11.统筹和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工作,负责规划全市少数民族学校布局,协调对少数民族学校的教育援助。

12.审批、督导、管理全市民办学校。

13.组织实施全市教育信息开发和建设,管理全市教育统计资料工作和教育资产,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14.综合管理。指导学校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综合治理、计划生育、信访、投诉等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各学校及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指导全市校长培训、后备干部队伍管理工作。

15.负责管理协调并指导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贯彻出国留学和整体办学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管理留学工作和来梅留学及国际教育交流工作。

16.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

17.负责教育行风建设、纪检、监察和教育法制建设。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教育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行政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事务及外事、行政后勤工作;负责文件传阅和管理、材料打印、保密工作;以部门名义审核下发文件;负责局务会议和大型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安排,政务事务的督办;负责局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政务信息传递与处理,机关文秘档案工作;负责局机关老干部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解答与办理;负责协调相关科室开展学生留学服务,外籍教师管理等外事工作;负责局机关、各学校、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筹措市本级教育经费,管理教育固定资产和装备;指导全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中小学电化教育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使用工作;拟定工资计划;协调管理上级下拨的各种教育专项经费,统筹管理教育贷款和教育基金;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投入和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编制各学校的预算和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勤工俭学、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管理教育服务市场,负责教育财会核算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及主要领导离任审计、校办企业法人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相关数据统计工作;负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市教育事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学校环境保护、校园绿化、美化和教育基建工作;负责教育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负责各学校布局结构的调整规划。

人事科

负责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调配、教师招聘和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公务员的管理与考核工作;负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职称评聘、教师资格认定、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职工奖惩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及师德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人才工作;监督检查规范字和普通话的应用情况,宣传、指导和推广普通话;指导各学校、档案管理中心档案管理及档案室升级建设工作;负责全系统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基础教育科

指导全市基础教育工作,负责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成果,制定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导和管理中小学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教师进修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指导全市中小学信息化、远程教育和电化教育教学及科研,负责图书资料、教学用书发送工作;统筹指导全市少数民族教育,开展地区间、国际间民族教育交流;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规范以及信息处理与应用;负责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艺术教育和科技教育工作;负责制定体育、卫生、艺术、科技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组织学校教学管理及评估;负责普通高中会考工作;负责中招和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协调学校及组织学生参加各级体育竞赛、科技发明、艺术教育等大型活动及相关对外交流活动;组织各学校特长生加试和认定工作,组织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活动;组织指导体育、艺术、卫生专业教师及校医开展各种专业培训;指导学生卫生教育、健康检测和疾病防治工作;指导监督学校食品卫生工作,负责各学校、单位爱国卫生工作。综合规划管理全市成人文化技术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社区教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成人教育、中等专业学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籍管理、信息化教育教学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和管理学前教育;指导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协调各行业开展岗位培训、技术等级培训和职业证书培训考试工作;指导电大教育、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及农村实用技术普及、推广和实验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民办教育机构的设置、撤并和更名的审核和审批;配合相关科室抓好民办学校和幼儿园安全工作。

教育督导室

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政策、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指导乡镇(街)的教育督导工作;代表市政府对教育工作进行全面指导、监督、检查、评估和验收;代表市政府对各乡镇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全市教育教学工作;监督教育重点工作目标落实,并向市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组织全市教育督导评估活动,研究教育督导理论。

招生办公室

负责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继续教育考试、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国家招生政策宣传;指导学校做好相关考试的各项管理工作;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考风考纪和考生思想教育工作。

党委办公室

贯彻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决定,处理局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局党委与上下级党组织的沟通联系,局领导班子及成员各种材料的呈报;负责起草局工作计划、总结、局领导讲话及有关文字材料综合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和班子思想作风建设,管理各学校、单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各学校、单位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教育宣传工作;负责市直学校、单位的统战、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离休干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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