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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2012-09-10 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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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政策、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全市环境功能区划,监督实施全市污染防治规划和饮用水源保护规划,参与制订地方主体功能区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地方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

(三)承担落实国家和省减排目标的责任,组织实施我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

(四)对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财政性资金安排提出建议,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对其进行监督;参与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和环保产业发展;参与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五)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对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发展规划及重大经济开发规划、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研究拟订水体、大气、土壤、噪声、光污染、固体废物、化学品和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镇和农村的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七)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组织评估生态环境质量状况,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和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工作;协调和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

(八)负责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九)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贯彻落实国家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组织对全市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市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环境信息网,建立和实行环境质量公告制度,定期编制环境质量报告书。

(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有关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环境保护。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吉林省通化市梅河口市环境保护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行政办公室

负责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由局召开的大型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上级环保部门批办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定的重大事项督导、催办工作;负责日常公务接待及局领导公务活动安排;负责全局账务管理工作,认真编制各项财务计划、预算,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车辆管理及后勤保障等工作,做好全局楼内外卫生和机关食堂工作;负责文电、印鉴使用管理、文件收发、保密等工作;负责拟定机关内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机构设置及编制的审核报批工作和各类人员的劳动工资晋升、管理、统计汇总及全局人事、专业技术干部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审、聘任管理工作;负责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局安全生产、保卫、消防、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局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党委办公室、综合计划科

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局党委的各项决议、决定;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和局党委与上、下级党组织的沟通与联系;组织拟定党委年度工作方案,提出工作目标,活动计划,经审定后组织实施,负责环保局党委日常具体工作;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党的思想、组织建设,根据不同时期党的中心工作,领导和组织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活动;负责全局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工作,主持党委的政治学习、组织生活、换届选举,完善党委的各项工作制度,定期主持召开党委会,党支部书记会、党员大会等;管理中层干部,负责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环保系统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工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及案件的处理工作,对系统内出现的违章、违纪现象和个人实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协调相关部门处理涉教案件;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会、共青团工作,做好统战、民族、对台和关心下一代工作等项工作;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综合计划科:负责组织制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编制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计划;负责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全局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负责局综合材料的组织、撰写、信息上报及环境年鉴的编制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负责 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申报等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报送、档案管理及保密工作;负责政府绩效考核工作;参与制定环境保护产业政策和规划,指导和推动环保产品发展;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贯彻实施;负责对全市规划、开发区规划、区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工作;归口管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具体负责各类投资主体的新、扩、技改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查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论证、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环保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管理科

负责全市环境保护规划、监督与实施;负责核安全、辐射安全、放射性废物、危险废物管理工作,对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电磁辐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要求,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等项工作;指导环境科技攻关及成果推广工作,培育、发展环保产业;承办人大、政协提(议)案的综合协调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污染控制科

负责制定水体、大气、机动车的污染防治工作,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环保补助资金计划的制定并监督实施;负责监督实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污染防治规划;负责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的组织实施并提出总量减排控制计划建议,考核总量减排情况;负责排污许可证发放、进京汽车尾气排放许可等项工作;负责争取国家和省有关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争取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及城市环境综合定量考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

负责制定并监督检查局内各部门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负责全局业务学习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局考勤工作;负责全局普法、依法治理和政务公开工作;负责监督检查系统内职工执行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及执行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准则落实情况;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局各科、站、队行政执法案件的监督、审查和复议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招商引资办公室

负责全局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招商任务的分解和督查工作;负责对各科室和下属单位招商项目的认定工作,负责局招商项目?谈优惠政策的制定和落实工作;配合招商单位作好与各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工作;作好与商务局的协调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开发区环保分局

参与开发区整体规划编制,负责编制开发区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开发区辖区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法对开发区内建设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开发区内环境执法行动;负责开发区重大环境信访的组织、调查、调节和处理工作;依法对开发区违法项目进行查处;完成市环保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环境稽查队

负责对全市环保行政执法、行政审批进行监督;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稽查;负责对全市排污收费进行稽查;负责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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