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公务员 >考试信息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2012-09-04 05:09:13
查字典公务员网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职能介绍: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规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发展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和政策;提出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作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研究分析全市以及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进行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并提出调节政策和建议,综合协调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

(三)拟定并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和价格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价格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五)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安排省和国家拨款的建设项目、重大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和大额用汇投资项目;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提出工业立市的宏观规划,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推动全市技术产业发展,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七)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规划和城镇化发展战略以及重大政策措施;负责全市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指导各乡镇经济协作工作。

(八)研究分析全市及国内外市场状况,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调节,拟订并协调全市国家重要物资储备计划;提出全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

(九)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十)推进可持续发展和生态市建设战略,研究拟订资源节约综合利用规划、生态建设规划,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协调生态建设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环保产业工作。

(十一)研究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建议,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的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研究提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指导,协调发展中的问题。

(十二)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全市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三)拟定和制定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政策,参与有关重大政策起草和实施。

(十四)研究提出全市价格总水平中长期调控目标和年度调控计划,跟踪、监测价格总水平及其结构变动的趋势,进行市场价格预警、预测。进出价格调控建议;制定和调整市级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的重要商品价格和重要收费标准;组织、指导全市重要商品价格的成本调查工作。

(十五)根据市政府规定,管理公主岭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原市发展计划办和物价局所属事业单位。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吉林省四平市公主岭市发展和改革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会议组织、文电管理、秘书事务、接待信访、政务信息、行政监督、办理建设提案等机关日常政务;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卫、保密等行政事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管理和干部培训教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体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二)社会事业和财贸发展科

综合分析全市服务业发展和重大问题,申报服务业建设项目扶持资金及申报全市物流业建设项目,负责财贸方面项目审批、核准及备案,对我市利用外资及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研究提出社会事业发展战略、目标和宏观调控政策与措施,衔接平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情况;协调人口、就业、劳动、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旅游、民政、妇女儿童、社会保障等发展政策;研究提出全市社会事业基建投资计划及社会事业项目的审批报批工作;编制就业规划,提出促进就业、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

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提出全市国民经济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研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方针政策以及国内外经济发展动向、对策;参与研究有关经济体制改革问题和有关重大政策的制定;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政策;参与重大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重点产业专项发展规划。

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产业政策,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

(三)环资及农村经济发展科

组织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重大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组织编制并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组织拟订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

提出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参与全市农村经济发展政策的研究制定;研究部署、调整农村生产力布局,监督检查农村经济运行情况,协调解决农村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和编制全市农业、水利、林业、牧业、农机、乡企等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全市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经营、小城镇建设和农村工业化发展;负责全市农业基础设施、农业生产、农副产品加工项目及农业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衔接上报农业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和商品粮生产基地项目,落实建设资金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村生产要素市场、主要农副产品批发市场、贸易市场的规划工作;负责农村经济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搜集整理发布信息,搞好全市农村经济运行的预警预测。

研究提出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措施;制定全市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开展对全市农村贫困人口及户、村的动态跟踪及调查、分类、归档、立卷工作;负责扶贫开发项目的审核、上报、核准或备案以及开发项目、资金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根据扶贫工作的实际,适时调整扶贫规划和工作重点。

(四)工业交通发展科

综合分析工业发展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研究提出综合性政策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能源发展战略、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交通、能源行业规划和行业政策,编制相关行业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行业发展中的问题;监测和分析全市交通、能源发展建设状况;规划重大项目,审批、呈报、核准或备案交通、能源行业的基本建设项目。

综合分析全市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态势,组织拟订相关高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统筹全市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推动国民经济新产业的形成。

(五)固定资产投资科

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及有关投资的宏观调控政策与措施;编制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及重点建设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申报、核准或备案工作;制定下达全市基本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其它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并监督、监察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对省预算内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的申报、审核、转发以及监督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

按照重大项目监督稽查的具体规定,提出稽查工作计划和方案;组织重大项目的稽查工作,对稽查出的重大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监督检查处理结果。

研究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政策,编制环境生态保护、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地质勘探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编制土地利用、矿产资源、水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按计划提出合理安排建设项目用地的优先序列,确定需要确保用地的建设项目;负责审批、核准或备案资源开发利用、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项目。

(六)价格监督管理科

负责由省管理(省政府定价、省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初审、报批、协调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市政府定价、市政府制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定价,确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及工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的成本监审工作,为合理调整本市级定价或确定指导价的工业品、农产品价格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工业品、农产品价格提供科学依据;指导工业品、农产品生产企业正确把握国家、省价格政策,正确选择价格策略,为促进企业发展,提高经济效益,提供价格政策服务,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传递省内外、国内外同类工业品、农产品价格信息,为企业合理延时确定商品价格,保护企业利益,提供价格信息服务;负责国家、省发改委制定下达的有关工业品、农产品价格政策,调研任务,信息反馈等工作任务。

(七)收费监督管理科

负责国家、省(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的政策、条例、规定的宣传、解释和实施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市本级行政事业经营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审批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许可证的发放、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收费员的培训工作;负责整顿、治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收费单位的收费行为和收费秩序。

(八)体制改革科

负责与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论证投资、住房、土地、收入分配、劳动就业、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方案及相应配套措施,并参与推进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医药卫生、文化、教育、科技和其他社会事业改革;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和论证有关生产要素市场和市场中介组织发展的改革方案,并参与推进工作。

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经济体制改革实施要点和中长期改革规划;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参与有关改革的试点工作;负责经济体制改革的宣传及信息工作。负责拟定全市企业改革总体方案;参与研究制定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方案;加强企业改革研究并拟定政策;负责企业改革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的审核、审定和审批,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企业兼并、破产、关闭工作,负责企业改制及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审核、审批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对各种经济成分的企业实行宏观指导,规范企业行为,对提高企业运行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各种企业的资本运营审批工作,负责初选上报上市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实施企业产权改革,抓好产权交易和拍卖市场建设;综合协调各部门做好企业改革进展工作;负责企业改革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全市企业改革进展情况综合上报和有关会议领导讲话起草工作;负责企业改革理论宣传及信息工作;承办市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能源产业发展科

根据国家、省市能源产业的总体规划以及相关产业政策,提出公主岭市能源产业在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能源发展规划和产业规定,协调能源产业在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的行业管理。负责能源行业节能和综合资源利用,组织相关企事业推进能源设备的生产和研发。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权限,报审省市级规划和年度计划内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预测、预警,及时发布能源信息,组织开展对外合作。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根据国家关于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查、评估、论证、审核和上报等相关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发展和改革局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