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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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物价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国家和省的价格政策、法规。承担国家和省级价格主管部门部署的调研、测算、监测、初审及信息反馈、价格服务等职责任务。
2、负责县区域内的综合平衡和价格调控。建立完善重要商品储备制度和价格调节基金制度,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3、按照管理权限制定商品和服务价格。
4、监督价格政策执行情况。指导、监督同级业务主管部门及本地生产者、事业单位的价格活动,检查、处理价格违法行为,协调、处理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
5、开展价格信息服务。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供求与价格等信息服务工作。
6、其他职责。履行好县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以及国家和省价格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物价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综合科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省有关价格政策、法规;
(3)负责全局的文件收发、人事、党务、财务、劳资、后勤等工作
2、收费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落实国家、省的收费标准调整方案,按分工管理权限制定收费标准;
(3)指导同级业务部门的价格工作,平衡、协调各业务部门的价格矛盾,解决、仲裁价格纠纷;
(4)负责全县《收费许可证》核发、审验工作;
(5)负责解答有关收费政策事宜;
3、价格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省价格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落实国家、省的价格调整方案,按分工管理权限制定商品价格;
(3)指导同级业务部门的价格工作,平衡、协调各业务部门的价格矛盾,解决、仲裁价格纠纷;
(4)负责解答有关价格政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