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务员考试成绩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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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湖北省公务员考试,考生综合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1、普通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40。
2、遴选选调生职位
不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面试成绩面试满分70;
组织专业科目考试的,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30 +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笔试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60。
3、公安(含森林公安)机关职位
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共科目试卷满分之和40 +公安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满分10+面试成绩面试满分50。
4、乡镇机关定向招录村(社区)主职干部职位
村主职干部报考的乡镇公务员职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40+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50+考察成绩考察成绩满分10。
5、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的特殊职位,其考试测评内容和计分方式另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