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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09-13 02: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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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 组织起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拟订安全生产政策、规划、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有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和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

(三)承担全市工矿商贸行业(煤炭生产经营单位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行业归口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大危险源监控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市管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和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下同)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助国家、省调查处理特别重大、重大事故。

(七)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情况;组织职责范围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八)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炭企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十)组织拟订全市安全科技规划,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十一)监督监察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组织协调职责范围内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相关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五)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郑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办公日常工作,制订和监督执行机关的各项工作规则、工作制度,承担文秘、政务信息、保密、档案、提案、议案、信访、外事和行政事务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办事大厅的管理协调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全市综合性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组织相关行业及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规章草案、标准和规程的起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重大政策的研究;负责安全生产系统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执法监督、统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的拟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工作的政策制定和综合协调。

(三)综合协调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处)

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运行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信息统计分析工作;分析预测全市安全生产与经济运行形势,发布预警信息;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全市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市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安全生产专家组有关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及城市社区、农村安全工作;负责平安建设和安全创建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按照职责分工,拟订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有关执法规章草案和标准;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危害申报和职业危害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四)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负责监督检查非煤矿矿山、石油、燃气、地质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对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负责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依法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贸易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铁路、民航、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旅游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和专项整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行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六)安全监督管理三处

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按照规定权限,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和经营准入相关管理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相关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价、评估工作;指导协调相关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组织参与相关行业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或参与相关行业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七)组织人事处(机关党总支)

承办机关、直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安全培训机构资质管理并进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指导和管理有关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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