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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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职能介绍:
(一)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目标和任务的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公安、卫生、药监等部门,拟订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三)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四)负责贯彻实施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地方性法规、规章,提出并拟订完善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
(五)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执行并指导县(市、区)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六)监测生育政策执行和人口发展变化,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承担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七)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服务工作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及时掌握技术服务相关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指导督查人口和计划生育国家援助项目的实施。
(八)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管理本级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二)组织起草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先、优惠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三门峡市人口计生委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组织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督查督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大事项;协调市直成员单位落实所承担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职责;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信访、安全保密、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督察、督导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及三到位工作;承担创建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的相应任务;承担机关及下属单位的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并负责落实;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和基层队伍建设。
(二)政策法规科(奖励扶助工作科)。组织检查全市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制定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规范;组织监督检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社会经济政策的研究;承担行政复议工作;制定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的工作措施;指导督促落实各项利益导向政策;推动有关成员单位建立并完善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服务管理机制;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依法治市等任务。
(三)发展规划科。研究人口发展规划,分析预测全市人口规模、趋势、素质、结构等重大问题;编制全市人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制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估;组织实施全市性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项调查,分析研究全市人口形势;负责全市人口统计数据,发布与计划生育相关的人口数据;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系,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宣传教育科(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办公室)。制订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组织新闻发布;开展计划生育幸福家庭行动和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强化人口文化大院建设;拟订关爱女孩、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性别比相关问题分析研究;协调公安、卫生、药监等相关部门出台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的社会经济政策;推动全市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负责协调开展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相关活动等。
(五)科学技术服务科(出生缺陷预防科)。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和避孕节育措施的落实;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和节育技术推广使用;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药具发放管理、基层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和科学普及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优育、艾滋病预防等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提出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出生缺陷一级干预预防工作,做好健康促进、婚育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实验室筛查和营养素补充等工作。
(六)财务审计科。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专项经费需求计划;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并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规划和标准;指导、监督人口和计划生育经费、奖励扶助经费、特别扶助经费、四术经费及社会抚养费的管理使用;协同有关部门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投入体制和财务资产管理制度改革;负责指导、监督、审计下属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七)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调机制,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实行综合治理,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措施;组织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检查和考核;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通报制度,汇总、通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受理并及时处理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有关的举报,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指导和监督全市流动人口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负责城区人口计生工作情况的督促、指导、考核、评估工作。
(八)城市管理科。协调指导城区计生组织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对特殊人群(下岗职工、无业人员)的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建立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的城市计划生育管理机制;指导企业实行法人代表负责制,促进城市社区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九)信息管理科。负责指导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建设;负责市、县、乡三级人口与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处理和发布;承担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综合工作,运用人口宏观调控系统服务社会公共管理;承担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