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东湖区人口计生委职能介绍
2012-10-16 11: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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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东湖区人口计生委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发展思路,制定、落实工作措施,组织完成省、市下达人口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指导、督促检查各街办(管理处)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目标管理及数据统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制定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引导群众树立科学、文明、进步的生育观念。
(四)编报区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计生药具需求计划。
(五)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指导、检查全区计划生育服务网络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围绕生育、节育、不育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生殖保健服务;组织避孕药具的发放;办理独生子女病残儿鉴定申报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做好优生管理工作。
(六)负责计划生育经费管理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
(七)制定全区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本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服务、协调、指导和信息统计工作。
(九)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建设。
(十)指导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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