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国资局职能介绍
2012-08-18 03: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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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国资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县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代表县人民政府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负责监督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县属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二)对县属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进行监管,通过建立健全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
(三)对国有资产产权转让、交易进行监管。
(四)行使国有独资企业(公司)重大事项决策权。参与国有股份企业(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五)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六)负责国有资产基础管理,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拟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对县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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