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大余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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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大余县体育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统筹规划全县体育事业,主管全县的体育工作,组织实施体育改革。保障群众参加体育锻炼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县性体育社团的资格审核,依法指导、监督体育社团的活动。
2、组织实施国务院颁发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构建群众性体育服务体系,推动全民健身活动的普遍开展,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丰富人民生活,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3、全面实施和科学部署竞技体育发展战略,组织实施新时期奥运争光计划,指导县少年儿童体育学校抓好各项目运动队的选材、训练、管理和组建以及报名参赛工作。进行科学选材、科学训练,不断提高体育运动训练水平,为国家、省、市输送高水平体育后备人才。
4、重点抓好学校体育,组织实施《中国体育锻炼标准》,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水平;大力开展多层次,形式多样的业余训练,不断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5、积极抓好农村体育,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参加体育锻炼和积极性,因地制宜地开展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配合政府开展争创全国体育先进县(市)活动。抓好职工、老年人、少数民族、残疾人体育工作。
6、搞好城镇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依法保护体育场地设施。
7、大力发展体育产业,积极开拓和培育体育市场。制定有关政策措施,鼓励社会力量对体育赛事、公益性体育机构和公共体育设施建设的支持;积极组织创收,筹集体育经费,配合有关部门为振兴大余县经济服务。
8、举办和承办各种体育竞赛。
9、归口管理全县体育市场。认真执行《江西省体育经营活动条件》,对体育经营进行审批、登记、发放许可证和进行年审。依法加强行业管理和监督各种体育经营活动,保证其健康发展。
10、负责健身气功的管理。
11、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