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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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人防工作的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编制人民防空建设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审核城市总体规划中贯彻落实人防要求及人防建设规划情况。
三、组织开展人民防空指挥工作。组织开展制定城市防空袭方案和各项保障方案;组织开展城市防空袭演习;负责群众防空组织建设、人防专业队伍建设和训练工作。
四、负责指挥自动化、空情报知、防空警报、通信保障和信息保密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人防信息系统值勤和维护管理制度,确保人防指挥信息系统畅通。
五、战时组织开展城市人民防空袭斗争。落实指挥通信保障,负责发放空袭警报信号,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六、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组织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指导和监督城市建设和地下空间开发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依法查处人防工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
七、负责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国有资产。依法征收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编制人民防空经费预决算,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八、负责人民防空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人民防空和参与防灾救灾教育计划并组织实施。
九、组织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科研成果。
十、领导各县(市、区)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赣州军分区、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赣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综合科
组织协调机关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后勤服务、综合统计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和人防国有资产管理;指导、监督县级人防和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指挥通信科
负责制订(修订)防空袭预案和人防组织指挥、通信警报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演练;负责人防应急准备工作,筹划和实施人防指挥信息化建设,组织人防指挥、通信业务训练,指导人防专业队伍组训、疏散基地(地域)建设、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负责警报设施的拆除审批;负责民防建设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参与政府赋予的应急救援工作,利用人防设施和人防专业队伍为经济建设服务;组织开展人民防空知识宣传教育,与有关部门实施学校和社区人防教育;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程管理科
(行政审批服务科)编制和实施全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人防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规划;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负责人防工程的审批、监督检查、竣工验收,审核和督促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征收;负责本级人防工程项目预决算的审核;负责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安全生产和平战功能转换工作;负责人防工程拆除和报废的审核、审批工作;负责人民防空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
负责国家和省、市有关人防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和人防执法检查、调研工作,拟定人防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信访接待、综合治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机关党总支。负责办机关和下属单位的党建及群团工作。纪检组。为市纪委的派驻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