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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8-27 05:08:50
查字典公务员网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二)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三)制定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道、各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四)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公证、律师、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五)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六)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负责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

2.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

3.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

4.负责文秘、机要、保密、档案、计划生育及接待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6.归口指导、管理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劳资、财务、档案。

7.负责机关党务、干部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二)基层工作科(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

1.负责管理、指导全区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工作和司法助理员工作;

2.制定并实施全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计划;

3.指导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组织和业务工作建设;

4.负责制定防止民间纠纷激化预防措施;

5.管理全区基层司法行政人员统计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制定全区普法规划、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安排,并检查落实;

2.指导基层单位开展经常性的普法教育工作;

3.负责编写法制宣传材料、资料;

4.负责区普法领导小组和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组织指导全区法律知识考试、法制宣传教育骨干的培训;

6.负责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学法、执法实绩考核、认证工作。

7.设立碑林区普法网(http://www.blpufa.com),指导、协调司法行政工作的对外宣传事宜。

(四)公证、律师管理科

1.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和148法律服务工作;

2.负责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务统计;

3.协助办理公证、律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的申诉投诉工作;

4.负责公证员、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教育、检查、监督工作。

(五)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并组织实施本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

(六)碑林区公证处

区公证处是负责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以保护公共财产,保护公民身份、财产的权利和合法利益;预防纠纷,减少诉讼。

(七)街道司法所

根据《西安市乡镇、街道司法所管理办法》(市司发[2005]104号)文件精神,司法所是区司法局在9个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实行区司法局和街道办事处双重管理,以司法局为主的管理体系。

1.负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处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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