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西安新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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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新城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2、制定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区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区工作,指导基层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和148法律服务工作统一监管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市场秩序。
4、管理本区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公证业务活动。
5、指导、管理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
6、负责全区司法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对政法干部、普法骨干和法律服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
7、负责全区司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应诉工作。
8、负责区两劳帮教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对刑事解教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
9、负责区委依法治区办公室区普法办公室、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中心的日常工作。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陕西省西安新城区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负责局机关的日常事务工作;
2、负责拟定本局重要文件和信息调研工作等文书材料;
3、负责安排组织各种行政会议;
4、负责本局计划预算、财务报帐、车辆装备等后勤保障工作;
5、负责本局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6、负责本局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政治学习培训工作;
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日常考核考察及奖惩任免申报工作;
8、负责本局党政工青妇日常事务的办理。
(二)公证律师、法律服务管理科
1、管理本区公证工作,负责公证处及其人员的年检注册的审查申报工作、业务培训、日常检查考核、投诉查处工作;管理并负责本区公证业务的行政申诉、复议和诉讼;
2、管理本区律师工作,负责律师事务所及其人员的年检注册的审查申报工作、业务培训、日常检查考核、投诉查处工作;
3、管理本区法律服务所日常工作,负责法律服务所及其人员的年检注册的审查申报工作、业务培训、日常检查考核、投诉查处工作;
4、指导并协助公证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执法检查、质量评查及日常督促、检查工作;
5、负责本区法律服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三)法制宣传科
1、管理和指导本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工作;
2、管理和指导本区依法治区、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
3、负责指导培训本区基层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区司法行政系统的干部业务培训工作,宣传本局各项业务活动的开展情况。
(四)基层工作科(两劳帮教管理科)
1、管理本区各基层司法所,负责司法所的组织建设,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2、管理和指导本区人民调解工作及人员培训;
3、管理和指导本区两劳释解人员的接茬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协调各基层帮教组织根据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帮教措施,协助帮教对象安置就业,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五)法律援助中心
1、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负责本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承办各类法律援助案件;
2、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办理的刑事辩护的民事代理案件;
3、为辖区群众义务提供法律服务。
(六)公证处负责辖区内的各类公证业务工作。
直属机构
西一路司法所、长乐路中路司法所、长乐路西路司法所、自强路司法所、韩森寨司法所、中山门司法所、太华路司法所、解放门司法所、胡家庙司法所、城中村管理办公室司法所。
司法所的主要职能是: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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