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1-01 02: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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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制定部门规章和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政治(警务)处
政治(警务)处:领导和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法制理论实践研究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区司法局人事干部管理工作。
三、行政计财装备科
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计划财务和后勤保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警用服装和警车等装备的管理工作。
四、法制宣传科
拟定全区普及法律知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街、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区各街基层司法所建设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政法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
监督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安置帮教工作。
七、律师工作管理科
负责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管理全区律师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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