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堰市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十堰市畜牧兽医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畜牧、草地、兽医、饲料行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发展规划、质量标准。
二、拟订和组织实施畜牧、草地、兽医、饲料行业地方性法规、规章、发展规划、标准、产业政策、重大科技技术攻关措施;
三、制定和组织实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扑灭计划。
四、负责动物防疫、检疫监督,动物寄生虫病防治管理工作。
五、负责兽医医政、兽药药政、饲料行业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畜禽产品安全和畜禽产品加工产业化发展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
八、负责种畜禽管理、保护和利用畜禽遗传资源。
九、负责草地保护、建设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提出畜牧兽医行业投资计划建议、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畜牧兽医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
十一、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科技教育、科技攻关和职业技术鉴定的管理。
十二、负责畜牧兽医行业的政务、经济、技术、市场信息管理和统计、宣传工作。
十三、负责对全市畜牧兽医行业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十堰市畜牧兽医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计划财务科):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情况综合、目标管理;负责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管理和宣传工作;负责信访、提案(议案)工作;负责会务、机关事务管理工作;负责安全保卫、综合治理、文明创建工作。编制部门财务预算和决算;负责预算内外资金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申报畜牧兽医行业投资计划、项目建设方案、组织协调项目实施和管理,监督检查畜牧兽医项目经费和专项经费的落实与使用。负责畜牧兽医外事外资工作;指导畜牧兽医系统财务管理、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
二、人事科(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人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助局党委做好干部任免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的考核、考察和管理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党务日常工作;负责局系统职工的劳动保障、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工作;负责畜牧兽医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负责离退休职工管理工作;协调局系统群团工作。
三、畜牧科(草业监理管理科):
贯彻落实《畜牧法》、《草原法》及促进畜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全市畜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畜牧业发展工作;负责草业管理、监督和开发利用。负责畜牧产业项目及示范工程建设;指导畜牧产业化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种畜禽管理、畜禽种质资源保护、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养殖档案管理;负责畜牧产业调研、畜牧信息管理和统计;负责畜牧兽医科技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技术推广管理工作;承担畜牧兽医科技入户和农民技术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畜牧兽医科技进步项目;
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科:
贯彻落实《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计划;组织拟定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治法规、政策、措施和技术规范;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负责动物疫情监测、调查、报告工作;承担市政府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动物产品安全监督科(十堰市饲料工作办公室):
拟定并组织实施畜牧、兽医和畜产品安全的地方性法规、政策、质量标准;负责全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及加工业管理工作;承担无公害、绿色、有机畜产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产品安全监测和畜牧业生产资料打假整治工作;贯彻落实国家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法律法规;制定全市饲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市饲料工业发展;负责饲料新技术试验、示范;负责全市饲料质量监测和管理工作;审核、申报饲料生产许可证及饲料产品批准文号。
六、兽医医政药政科(政策法规科):
贯彻落实国家兽医、兽药及器械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官方兽医、执业兽医的培训、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承担动物诊疗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畜牧兽医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畜牧兽医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畜牧兽医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受理行政复议案件;承担畜牧兽医行业协会和学会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