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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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职能介绍:
(一)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二)维护社会秩序,预防、制止和处罚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三)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四)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五)监督管理枪支弹药、管理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六)对法律、法规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七)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场所和设施;负责大型政治、文化等活动的保卫工作。
(八)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九)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仙桃境内居留、施行的有关事务。
(十)负责对刑事案件的预审起诉和犯罪嫌疑人的看守管理;对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十一)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计算机信息网络经营服务场所的安全审核登记工作;负责对违反网络安全管理规定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经营服务场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十二)负责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等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治安等安全方面的审核工作;依法打击、查处赌博、淫秽、色情、渲染暴力等违法犯罪活动。
(十三)指导、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保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其它工作。
(十四)履行法律、法规规定公安机关的其它职能。
(十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湖北省仙桃市公安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1、指挥处(副科级),内设通信指挥科(与机要通信科两块牌子,一套班子)、计算机安全监察科、秘书科、调研科。负责全局的指挥协调、信息调研、检查督办、文秘、通信保障、公安统计、保密、档案管理、计算机监察管理等工作。
2、政治处(副科级),内设人事干部科、宣传教育科、综合科、老干科。负责全局民警的管理、教育、培训、调配、任免、奖励、工资福利、公务员考评和警衔管理以及宣传、群团、计划生育、老干部等工作。
3、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内设督察一队、督察二队。负责对全局民警的警察督察工作。
4、后勤处(副科级),内设行政科、财务审计科。负责全局的财务管理、财务审计、公安装备管理和局机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安全保卫及其它后勤工作。
5、法制办公室(与市劳教办公室合署办公,副科级),内设法制监督科、劳教审批科、刑事案件审核科。指导全局法制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审核、起诉和治安案件、劳教案件的审查把关;开展内部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复议、应诉等工作。
6、信访科,负责全局信访接待、转办、控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