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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5:10:47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随州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起草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政策及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各行业的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和对外法制宣传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的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组织实施本市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指导、监督全市司法鉴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涉港、澳、台法律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市仲裁机构登记工作。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负责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为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的职责。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随州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装备科)。

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情况的调查与综合;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报告的起草、审核;负责收集相关业务数据,并进行统计编报;负责信息简报、文秘档案、保密、信访、外事接待、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机关的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补助专款和基建投资的使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科(法制科)。

拟订全市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法制宣传、依法治理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普法工作;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承担市依法治市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

组织协调起草全市司法行政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法制、调研和执法监督工作;承办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仲裁机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改革发展政策问题的研究。

(三)律师公证工作管理科(国家司法考试科)。

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公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律师、公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工作;依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审核报批律师事务机构及公证机构的设置;负责全市律师执业证照的发放、年检注册和律师资格撤消的审核报批工作;检查、监督公证业务活动;协调全市各公证机构之间的关系和业务管辖。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司法考试的工作规划和有关要求;承担全市国家司法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相关管理。

(四)基层工作科。

指导、监督全市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会同人民法院指导人民陪审员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司法鉴定管理科。

拟订全市司法鉴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司法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市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年审、公告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业务活动,并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法律援助工作科(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指导、监督法律援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规划全市法律援助事业发展布局;承担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援助工作。

负责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经济困难群众、农民工、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以及其他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当事人开展法律援助;负责12348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并做好解答法律咨询工作。

(七)随州市社区矫正工作办公室。

负责指导、监督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与教育矫治工作,指导全市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

(八)政治部。

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及相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协助管理各县(市、区)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备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承担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承担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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