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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5:10:38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随州市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提出全市科技发展战略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规范性文件和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订全市科技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建设。

(三)研究提出推进全市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制定和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

(四)负责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市级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技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优化配置的政策措施。

(五)组织提出全市高新技术及产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及相关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推进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牵头组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六)组织制定科技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七)负责全市科技成果、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统计工作。

(八)推动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九)研究提出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推进全市科技创业投资体系建设。

(十)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负责申报全市对外科技交流、合作项目。

(十一)组织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和措施。

(十二)组织制定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三)加强为重点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随州市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领导对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信息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保密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机关管理制度的制订和机关行政管理及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和组织人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日常工作。

(二)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科。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市工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申报国家、省高新技术发展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组织指导实施工业领域科技创新工程,指导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的技术对接,推进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负责国家、省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计划的申报、管理等工作;参与全市重大工程技术项目论证;指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大学科技园等高新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三)发展计划科(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科技动员办公室)。

组织编制全市各项科技发展计划和科技开发计划指南;组织编制年度科技计划;提出全市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建议;组织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管理市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试制工作并负责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重点新产品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研究制定科技经费管理办法;承办市科技动员办公室有关科技动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市、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四)农村科技与社会发展科。

拟订科技促进农村与农业发展、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发展的政策和措施;组织实施农业、社会发展领域重大科技专项计划、技术创新计划和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推进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业科技园区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促进生物医药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工作;指导并组织涉及医药卫生、人口、资源、环境。科技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建设等科技工作。

(五)对外科技合作与政策法规科。

研究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办涉港澳台科技合作与交流事宜;承担全市科技出国团组和邀请来随科技团组的审批工作;管理全市与国外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审核、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国外科技援助项目;参与利用外资和科技产品出口相关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范性文件和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市直部门和县(市、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研究全市科普工作规划;审核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负责市级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的审核工作;组织实施全市软科学研究计划;组织有关科技发展的重大调研;研究提出合理配置科技人才资源的政策措施。

(六)科技成果科。

组织拟订全市科技成果、技术市场管理奖励的政策和制度;承担全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负责社会力量设奖登记与管理工作;负责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推广、技术进出口等组织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保密管理办法,承担市科技保密管理的具体工作;组织重大科技成果的交流、示范和推广工作;指导全市技术市场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知识产权科。

负责贯彻实施《专利法》,起草与专利工作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促进知识产权保护和产业发展的规划;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侵权行为;指导规范专利执法工作;拟定专利人才培养计划,负责组织、推动专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研究知识产权发展动向,统筹协调全市涉外知识产权事宜;负责有关专利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管理本市专利代理、评估和信息服务等专利中介机构;负责专利广告出证和统计分析工作;规范和管理专利技术交易,管理专利许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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