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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石市交通局职能介绍

2012-10-08 02:10:13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黄石市交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纪委(监察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纪、法规;监督检查局及局系统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决议和遵守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对党委及其成员和局系统领导干部实行《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范围内的监督;抓好交通系统廉政建设和行业不正之风;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监督检查局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本系统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综合治理的办法措施;受理对检查、监察对象的控告和申诉,调查处理检查、监察对象违反党纪和行政法律的案件;对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及其成员、行政领导有违反党纪、政纪的情况,及时向市纪委、市监察局报告,经审批后,有权进行初步核实。

二、政工科(工会、团委)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文件收发、档案、文书、机要、保密工作;组织党委会、党委扩大会及有关重要会议;负责全局群团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局管干部、协管干部的考核、选拔、任用、晋级、降级、辞退、离退休、调动等具体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员、干部教育和后备干部考察培养工作;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大中专毕业就业安排工作;负责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福利保险等管理及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及交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推荐、评审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员、干部、人事等方面的统计工作。

三、科技教育宣传科

组织拟定交通行业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管理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新技术引进、开发和科技成果鉴定、推广、应用;负责交通行业有关技术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行业信息网的建设和管理;负责交通新闻报道和对外宣传工作;负责全局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学习培训,编制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归口管理交通学校,指导交通系统人才预测和岗位培训工作。

四、费收财务审计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规费、基本建设、国有资产以及交通财务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交通规费征收、稽查、管理、使用的有关办法、措施和交通规费征收计划工作;负责交通规费的征收、稽查、使用、管理和票证管理工作;负责筹集和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信贷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审编局属事业费、基建费、交通规费等预决算和社会集团购买力计划;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以及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保值增值的监督;负责局直属会计决算报表的汇编和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审计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交通内审工作制度和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对局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财务收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基建投资项目预决算等一切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经济效益和内控制度评审;负责对交通行业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总结交流内审工作经验。

五、运输安全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道路、水路的旅客运输(含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出租小汽车、货物运输、装卸搬运、民间运输(含小型机动、非机动车船和人力板车运输)、车船维修、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学校和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道路和水路运输服务业等行业管理;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道路、水路旅客运输线路、站点的规划、审批和管理;负责行政辖区内地方港口、码头经营许可管理;负责重点物质、紧急客货疏运(防汛、救灾、春运等)的组织协调及组织联合运输工作;负责交通工业生产,车船技术改造节能、环保等管理工作;拟定和管理交通运价及运输票证;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航道保护工作;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组织布置重大安全检查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伤亡事故工作,承办水上交通事故和公路运输企业交通事故的综合分析、统计工作;负责协调指导交通企业生产经营、劳动保护、公伤事故、劳动管理制度建设等工作,督促交通企业完成防汛、抢险、救灾和上级指令性运输任务;负责面向全市搞好交通行业劳动技能培训、技能鉴定、技师考评工作。

六、计划综合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规划、计划统计、交通建设、交通战备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交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养护计划的实施建设;负责省、市重点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立项、工程可行性审查、报批以及重点建设工程前、后期评估工作;负责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市场管理,建设和养护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工程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大中型交通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的审查,组织对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工程决策;负责引进资金;负责交通扶贫、公路绿化、公路渡口设置的管理工作;负责各类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文件、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市交通战备的有关工作。

七、法制调研科

贯彻执行上级有关交通的法规;组织调研交通经济政策,拟定政策性意见和交通系统地方规范性文件;起草重要请示报告和综合性文件;指导交通系统法制建设;负责组织、协调交通系统的立法、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指导交通系统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局史志、年鉴的编辑工作。

八、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行政工作;负责有关文件、信访、提案、督办、信息等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房产、后勤等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治理、保卫和局机关值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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