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9-24 0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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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和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组织管理全市的司法考试工作。
四、指导、监督全市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协会。
六、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劳动教养工作。
八、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清理、汇编工作;参与有关部门的宣传活动;负责有关法律、法规起草的咨询工作;指导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枪支、弹药、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
十、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党的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工作;按照市委规定的干部管理权限,考核任免干部;协助县(市、区)委管理司法局领导干部;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警务、督察和警衔评授申报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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