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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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职能介绍:
1、全面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协调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宣传。
2、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方针和政策,结合荆州实际,组织拟定荆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地方性管理办法和规定;推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监督、检查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对下级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3、根据国家确定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对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执行情况和年度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估;负责计划生育统计和数据分析研究。
4、综合管理、指导、监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抓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许可证的审批、校验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医疗质量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卫生部门共同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对避孕药具发放进行监督管理。
5、编制市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及全市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督检查计划生育药具的供应与管理;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管理本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和国有资产。
6、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对各级领导干部完成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实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意见;负责管理本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
7、深入调查研究,掌握计划生育工作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分析研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的情况,对出现的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8、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
9、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