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2012-08-24 11: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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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介绍:
负责本县内国家行政机关与工作人员之间因录用、调动或履行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本县内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因辞职、辞退以及履行聘用(聘任)合同发生的争议;负责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可以仲裁的人才流动争议以及其他人事争议;负责人事争议案件的受理、仲裁文书送达、档案管理、仲裁费用的收取及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完成县人事争议委员会及上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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