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2012-07-06 04: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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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统计局职能介绍:
(一)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划、计划,研究制定全市统计工作政策规定、发展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按照国家、省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制定或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全市统计标准,指导部门统计工作;负责全市统计调查项目的管理监督,审核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
(三)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统一组织协调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社会经济调查,汇总整理全市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四)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五)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实施统计数据库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
(六)管理省统计局和市划拨的统计事业费,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
(七)组织指导全市统计科学研究、统计干部培训等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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