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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叙永县司法局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1-08-10 05:08:26
查字典公务员网

根据工作需要和编制、职位空缺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有关规定,经叙永县司法局研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全市公开考调2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机关考调名额2名。其中文秘岗位1名(汉语言文学、新闻学、秘书类专业),行政管理岗位1名(法学、行政管理、公共管理、汉语言文学、公安类专业)。

二、考调对象

市内具有公务员身份的在职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具备公务员身份,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二)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三)具备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截至2011年7月30日)。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在称职及以上,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五)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司法行政事业,勤政廉洁,吃苦耐劳,能够团结同志、热忱为群众服务。

(六)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公文写作、调研等综合能力。

三、报名方式和地点

报考者携带学历(学位)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填写好《叙永县司法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和3张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以及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能够代表本人真实水平的文章等相关资料,到叙永县司法局政治处报名。地址:泸州市叙永县环城大道中段永宁路口,联系电话:0830-6234388。

报名时间:2011年8月15日-8月30日。

四、考调办法和程序

(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为100分。在笔试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每个职位确定3名参加面试人员,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面试。参加考调的报名人数须达到1:5以上才组织考试。

(二)考察

考试后,按照总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根据考调名额,以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

(三)体检

考察后,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若出现缺额,依次递补。

(四)调动

在考试、考察、体检的基础上,确定拟考调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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