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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职能介绍

2012-08-20 02:08:16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和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等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有关地方性规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在全市范围内的监督和实施。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研究和拟订全市水利、农村水电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全市主要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等有关专业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

(三)统一监督管理全市水资源[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含地热水、矿泉水)]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指导全市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实施防洪及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依法监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

(四)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按照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配合水文部门监测江河水库的水量、水质,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负责发布水资源信息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贯彻执行节约用水政策和有关标准,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监督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全市水行政执法及水政监察,依法依规查处涉水(含供排水、污水处理等)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依法协调、处理涉水事件和纠纷。

(七)负责水务系统的科技工作,开展水务对外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水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指导、协调职业技能培训及鉴定;拟订水务产业政策实施细则,按规定对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行业监督;研究提出有关水利、农村水电、供排水、污水处理等的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意见。

(八)审查大、中、小型水利和编制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基建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技施设计;组织、指导全市水利、农村水电和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并指导、监督、协调工程的监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水利、农村水电、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招标投标有关工作;组织拟订本行业有关工程建设的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九)组织、指导全市范围内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组织、指导江河河口和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并对依法征收河道、河堤、滩涂占用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十)指导全市农村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市、区)建设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全市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农村乡镇供水、人畜饮水工作。

(十一)负责防治水土流失,组织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组织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监测和综合防治并定期公告;负责有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依法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

(十二)依法负责水务系统安全生产的指导、监督。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和其他水利水电及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务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和承担水利工程移民的管理工作。

(十四)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组织编制市防汛防旱防风和防低温雨雪冰冻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研究拟订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梅州市区供排水、污水处理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以及设施的建设、维护管理工作。

(十六)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广东省梅州市水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局办公室:

负责协助局领导做好机关日常工作,对各科(室)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负责局机关的财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重大会议组织、政务信息、政务公开、行政审批的协调和管理以及文电处理、综合档案管理、对外宣传报道、新闻发布、保卫、保密、机要、信访、接待等行政事务性工作和后勤服务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办、查办和催办工作;组织协调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人:庄小建 联系电话:0753-2211738)

政策法规科:

组织编制水务法制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拟订水务方面的管理、监督制度;负责局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及综合性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解释、备案、清理、评估;组织、指导、协调水务法制宣传,承办水务法制工作,负责普法工作;组织水务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指导水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工作并监督检查;承办局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协调处理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的执法工作;承担重大调查研究工作。 (负责人:曾祥勇 联系电话:0753-2227918)

计划财务科:

负责年度计划的编制上报、下达工作;负责水利、农村水电、供排水、污水处理等工程项目的计划申报和资金审核以及建设投资、效益的综合统计工作;监督水资源费、水土保持补偿费、水费、堤防费、河道采砂费、污水处理费等费用的征收和使用工作;协调对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局机关的财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财务效益和资产的审计监督,指导水务系统的内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制定水利、农村水电、供排水、污水处理等方面的财务政策和价格、税收、信贷等经济调节措施。 (负责人:何山 联系电话:0753-2279848)

水资源管理科:

组织拟订水利中长期规划、河流(流域)综合开发利用规划和水资源保护规划;负责水资源统一管理(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并依法监督水资源费的征收和使用;拟订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及其水量分配方案,组织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与水文部门配合,监督、管理江河、水库水量水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水资源的调查评价,指导城市与农村供水水源规划、污水处理回用开发工作;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负责水利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预审工作;指导、监督库区旅游工作。 (负责人:蔡峥 联系电话:0753-2212608)

建设与管理科:

负责水利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项目的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对水利基建工程的竣工验收;组织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设施、江河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和江河河口及滩涂的治理与开发;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行业安全生产;承担河道采砂的管理与监督,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制度,负责市管河道采砂权的审批,指导河道采砂管理费的征收;指导水利基层组织建设。 (负责人:王? 联系电话:0753-2212060)

水土保持科:

组织拟订全市的水土保持规划、年度治理计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区的综合治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监测、预报并公告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审查、审批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指导水土保持服务体系及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组织推广水土保持科研成果。 (负责人:许志阳 联系电话:0753-2211798)

农村水利科:

负责灌区、农村饮水、农田水利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灌区改造、农田灌溉排水、节水灌溉、雨洪资源利用等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归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骨干工程及节水改造等水利项目;指导村镇供水、农村饮水安全、人畜饮水建设和农村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水利技术推广工作;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黄辉源 联系电话:0753-2212682)

农电科:

组织拟订农村水电、机电排灌工程发展规划并实施;负责农村水电工程、机电排灌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对农村水电和机电排灌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农村电气化县(市、区)建设、农村水电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农村水电工程质量的管理监督;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农村水电工程的竣工验收;负责农村水电的综合统计工作。 (负责人:李俊生 联系电话:0753-2211721)

科技与信息科:

组织拟订水务系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和指导科技项目的申报、立项、研究、管理、结题验收、成果鉴定、知识产权、科技奖励和成果的推广应用等工作;负责科技情报的整编上报和传递;负责有关水务信息的收集、综合、管理、交流和利用;组织指导水务系统对外技术交流和合作;负责水务系统数字化、信息化建设的规划、组织、指导和协调;负责局电子政务建设和管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水务网站(页)的建设和管理、电子公文的承办和网上办公的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学会的日常工作。

(负责人:陈小波 联系电话:0753-2211706)

供排水管理科:

组织编制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排水、污水处理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技术性文件的审查、审批和上报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供排水、污水处理项目基本建设,并负责指导和监督项目工程建设的招投标、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建设质量,组织对工程竣工的验收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城市供、用水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市污水集中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协调、管理梅州市区供排水、污水处理工作及有关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监督指导本科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负责人:张庆亮 联系电话:0753-2218933)

人事监察科:

负责局机关和组织指导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的考核、确定、晋升、评审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党务、宣传教育、工会、共青团、妇女、计划生育、人事档案、监察、纪检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指导直属单位的职工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水务系统的职工培训及职业技能鉴定的培训工作。 (负责人:姚远尹 联系电话:0753-221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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