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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

2012-07-30 04:07:42
查字典公务员网

广东省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职能介绍:

1999年11月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韶关检验检疫局)由原韶关进出口商品检验局、韶关动植物检疫局和韶关卫生检疫局合并组建,为正处级行政单位。现有10个正科级内设科室,2个事业单位。承担韶关辖区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进出口食品的监督检验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

韶关检验检疫局拥有一支多学科、多层次、素质优良的专业技术队伍,现有在编干部职工43人,其查字典公务员务员36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研究生学历3 人、本科学历19人、大专学历14人、其它学历7人。

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实验室是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和国家认可的实验室,设有化矿、玩具、小家电、纺织品、食品、化妆品、农产品、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艾滋病初筛等专业检测实验室。玩具实验室于2007年11月扩建为粤北玩具检测中心,并被广东检验检疫局定为区域性中心实验室。拥有各种检验检疫仪器设备182台,总价值584万元。韶关检验检疫局积极开展科研工作,近年,科研项目《陶瓷中Pb、Cd简便检测仪器的研制》项目获得广东局2006年科技兴检二等奖;《水产品中孔雀石绿CICA快速检测试剂盒的研制》科研项目列入2007年度广东局科技计划资助项目,研制工作按计划正在加紧完成;《蔬菜、水果中乐果、甲基对硫磷、马拉硫磷、毒死蜱残留量检测方法》于2008年8月通过广东局公定分析方法审定;《松材线虫快速分离技术薄片洗涤法的研究》于2009年2月通过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项目技术成果鉴定。

韶关检验检疫局业务以出口为主,主要出境产品有玩具、机电产品、纺织品、竹木制品、木家具及供港蔬菜等,主要进口商品有进口设备及生产加工用原辅材料。

韶关口岸属二类口岸,开通的口岸有:韶关市出入境车辆检查场;韶关市新港码头口岸装卸点;韶关市口岸铁路装卸点。

韶关检验检疫局坚持以家和万事兴为治局理念,以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为立局之本,以严格把关、热情服务、促进经贸为工作宗旨。在依法把关,服务外经贸,确保出入境人员健康和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为改革开放,尤其是为韶关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作出了应有的贡献。党组织先后获得2004年广东局和韶关市直机关工委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获得2003-2004年度韶关市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后获得2004年广东检验检疫局模范文明单位、2005年韶关市园林式单位、 2006年广东局和韶关市文明单位、2007年广东省文明单位等。

广东省韶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和对外联系工作。

2、负责对上级机关限期办复、局领导指示的文件、局重点工作,按要求督办。

3、协助局领导组织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及涉及全局综合工作会议,负责务会工作,拟定会议纪要;

4、负责起草或修改局重要文件、报告、总结、计划以及局领导重要讲话等文字综合材料;负责工作月报、大事记和综合性公文等。

5、负责本局公文处理、机要保密、综合档案管理、行政印章使用管理。负责本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工作,承办机关办公自动化和本局网站信息审核发布。

6、负责本局外事和接待工作,承办政务方面来信来访的处理。

7、负责本局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协调,以及情况报送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它工作。

(二)人事政工科(纪检监察科)

1、协助局领导落实人事、政工、纪检监察等具体工作。

2、承办人事任免、工资福利和公费医疗管理,做好公务员、事业人员及编制外人员招录、调配、考核、奖惩工作。

3、负责人事档案、人事信息系统、党务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承办相关统计数据和信息资料的报送。

4、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学习教育培训,落实上级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

5、负责退休老干部服务管理,组织协调工会、青年团、妇女委员会和计划生育工作。

6、负责机关工作效能、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办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

7、组织协调本局安全保卫工作,做好日常监督检查。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科

1、负责落实广东局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合理安排各项收支、预算。

2、负责本局和下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财务票据管理、会计帐册档案管理。

3、负责编制年度预算、月报、年报、年终报表说明及财务分析,定期检查分析,报告预算执行、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

4、负责会计核算,做到手续完备,帐目清楚,数字准确,报帐记帐及时;承办资金的往来结算、现金支付、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报销审核和工资福利发放。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四)法制与综合业务科

1、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检验检疫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组织协调检验检疫综合业务。

2、负责落实检验检疫签证管理办法和签证流程管理,承办局本部报检、计费、证单复核和制发、检验检疫备考放行,管理检务档案、签证印章、空白单证。

3、负责报检员和自理报检单位、代理报检单位备案的管理。

4、负责产地证企业注册、证书查询、一般原产地证、普惠制原产地、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签证工作。

5、负责对违反检验检疫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和审理;组织协调执法稽查、司法调查、打私、打假等专项工作。

6、负责全局业务数据的统计和有关信息的分析上报。

7、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的管理维护,承办终端设备和耗材的购置。

8、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五)检验监管科

1、负责进出口化矿、金属及其制品、机电产品、轻纺产品等法定检验和监管。

2、负责进口旧机电设备的检验鉴定、外商投资财产鉴定、进口商品残损鉴定、包装容器性能及使用鉴定、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及使用鉴定。

3、承办所辖企业分类管理、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

4、协助办理出口产品质量许可证考核。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六)检验检疫科

1、负责进出口商品的实验室检测业务,承办可作原料用的进口废物的检验鉴定。

2、负责本局综合实验室、粤北玩具检测中心的运行管理及检验检测项目拓展。

3、负责本局仪器设备管理和计量工作。

4、负责科技和标准化情报资料管理。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七)动植物检验检疫科

1、负责对进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以及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实施检验检疫。

2、负责对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及其装载容器、包装物、铺垫材料检疫处理和监管。

3、负责受理出口种植养殖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出口竹木藤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承办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初审,实施对获证企业的监管。

4、负责动植物疫情疫病监测及截获疫情的汇总上报,承办上级部门布置的农兽药残留监控。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注:动植物检验检疫科职责范围不包括车场查验科受理及实施的口岸动植物检验检疫业务以及检疫处理监管业务。

(八)卫生检疫科

1、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传染病检测和卫生监督。

2、承办出入境人员的健康咨询、预防接种和传染病检测体检。

3、负责进出口食品(含经深加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化妆品等的检验监管。

4、协作对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实施监督。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九)认证监管科

1、负责受理辖区内出口质量许可证(注册登记)申报,协助组织考核、评审及年度监督管理工作。

2、负责强制性产品认证3C免办的管理和组织实施工作。

3、负责对许可制度(注册登记)单位违规案件和认证违规行为的执法调查工作。

4、负责电子监管和两个认可的组织协调工作。

5、负责检验检疫标志、标识、封识管理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十)车场查验科

1、负责韶关港澳货柜车查验场、口岸码头全申报业务及现场查验,办理报检、计收费、签发入境货物备考单、放行业务,做好相关流程管理。

2、受理进境运载工具、集装箱、木质包装、来往港澳小型船舶的报检;现场实施动植物检疫、卫生检疫、进境废旧物品放射性监测;监督卫生除害处理;及时向业务主管科室通报现场查验发现的重要情况,报送有关的业务统计数据和信息。

3、协助卫生检疫科实施口岸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对入境人员实施卫生检疫查验。

4、做好与韶关港澳货柜车查验场、口岸服务管理中心和海关业务部门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5、完成上级部门和局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下设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韶关服务中心2个事业单位(保健中心是地方编委核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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