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茂名市工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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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工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内设机构
茂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11个职能科(室):
1、办公室(与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加挂信息中心牌子)电话:2278650 2288924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草拟重要文件,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以及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组织工作;承担综合性调研,协调全局调研工作;负责全系统档案、信息、新闻、信访、统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计生等工作。
2、人事教育科 电话:2288593
负责全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社会保险等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本系统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基层规范化建设和评选表彰工作;负责本系统出国(境)管理工作。
3、财务科 电话:2284060
研究拟订财务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及措施;编制本系统经费预算方案及审查决算方案;组织管理全系统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下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
4、监察室 电话:2287831
负责本系统的监察、纪检和行风建设、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实施行政效能、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受理行政效能、廉政勤政方面的举报、投诉。
5、法规科 电话:2286650
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听证工作;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组织实施执法责任制,指导本系统法制工作。
11、商标广告管理科 电话:2280619
开展实施商标带动战略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培育工作;受理、初审著名商标申请和推荐工作;组织开展对商标代理机构的监管;指导、监督管理广告活动;组织指导开展广告监测工作;负责本市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指导查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和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户外广告登记、审查工作,指导广告经营许可证的登记、年检工作;指导固定形式印刷品广告登记的办理,接受商标、广告业务咨询等工作;指导广告协会开展各项工作。
二、直属行政单位
1、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检查支队 电话:2287530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查处全市范围内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经销假冒伪劣、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案件。
2、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区、茂南、茂港分局
负责辖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经营单位和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依法组织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规范管理;组织查处市场中的垄断、不正当竞争、走私贩私、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受理辖区内消费者投诉,组织查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组织实施辖区内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合同行政监管,组织动产抵押物的登记;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的行为;对辖区内商标实行管理,查处商标假冒、侵权行为;监督管理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负责户外广告的登记初审。
三、事业单位
1、机关服务中心(正科级) 电话:2873168
负责协调和处理机关事务工作;负责机关接待、安全保卫、服装装备、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房屋的基本建设、维修及物业管理。
2、12315投诉举报中心(正科级) 电话:12315
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调解消费者权益纠纷,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
3、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正科级),挂靠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电话:289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