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5-30 02: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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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潮州市湘桥区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法制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和司法协助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律师、企事业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区属社会法律服务机构。
(四)管理、监督、指导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活动。
(五)指导、监督、管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以及人民调解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协调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和管理社区矫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六)指导、协调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及服装、车辆等物资装备工作。
(八)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干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九)管理直属机构和派出机构。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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