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所属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招聘中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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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是省属差额预算管理的正处级事业单位,位于济南市市中区舜耕路17号。单位主要职责是从事省交通运输厅机关后勤工作,为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保障和服务。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省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7〕22号)规定,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1?22号)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和数量
见附件《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满足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学历要求及其他条件要求。
3、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三、组织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后,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sdhrss.gov.cn)公布。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复印件邮寄或送交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政工科;属在职人员的,需另外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如确有困难,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应聘人员须填写《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招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间从信息发布之日起到6月2日止。
(三)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选。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电话通知。笔试时携带以上证明材料原件及两张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报名结束后7天内电话通知到本人。
报名结束经资格审查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1、专业笔试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相关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无参考教材。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 专业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电话通知。
根据专业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理论基础、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及语言表达方面等内容。应聘人员的面试时间每人30分钟,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百分制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入考核体检范围。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以不低于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选。考核小组秉承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通过查阅档案、核对身份、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核对象,并出具书面考核意见。
考核结束后,凭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通知到省级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六)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提出聘用意见,8月底前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后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六个月。
未尽事宜,参照《关于2011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地 址:济南市舜耕路17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机关服务中心政工科)
邮 编:250002
电 话:0531-85693617
乘车路线:乘66路、39路、43路、48路、110路、K100路到济南大学东校区站下车。
联 系 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