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硕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2014-06-20 08: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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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硕士学位论文与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1、城市规划硕士的课程设置要充分反映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对专门人才的知识与素质要求,注重分析能力和创造性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教学方法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
2、城市规划硕士的培养过程须突出城市规划实践导向,加强实践教学,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半年。
3、城市规划硕士专任教师须具有较强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重视吸收来自城市规划实践领域的专业人员承担专业课程教学,构建双师型的师资结构。
4、学位论文须与城市规划实践紧密结合,体现学生运用城市规划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城市规划实际问题的能力。论文类型可以是理论研究、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毕业设计等。学位论文答辩形式可多种多样,答辩成员中须有城市规划实践领域具有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5、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城市规划专业实习并通过论文答辩者,授予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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