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

导航
  • 返回首页
  • 国家公务员
  • 地方公务员
  • 事业单位
  • 遴选考试
  • 政法干警
  • 大学生村官
  • 军转干
  • 教师考试
  • 招警
  • 选调生
  • 三支一扶
  • 农村信用社
  • 银行考试
  • 医学考试
  • 会计考试
  • 在职硕士
  • 医疗卫生招聘
  • 社区工作者
  • 考研
  • 公益性岗位
  • 国企招聘
  • 乡镇公务员
var WHITELIST_CUSTOM = [{ name: 'document', /** document 允许使用以下属性或方法*/ properties: ['getElementsByClassName'] }] MIP.watch('i', function (newVal) { var ele2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ksfllb'); var eles = MIP.sandbox.document.getElementsByClassName('zg_lxli'); for(var i=0;i< ele2.length;i++){ if(newVal==i){ ele2[i].style.display = "block"; }else{ ele2[i].style.display = "none"; } } for(var i=0;i< eles.length;i++){ if(newVal==i){ eles[i].classList.add("zg_act1"); }else{ eles[i].classList.remove("zg_act1"); } } })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事业单位 >考试信息 >招考信息 >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慈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新疆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慈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

2010-08-18 09:08:15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为使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如期投入使用,方便自治县及周边各族干部群众看病就医,结合人员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慈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和布克赛尔县公开招聘慈善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县卫生局、县民政局、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疆和布克赛尔慈善医院(以下简称慈善医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负责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指导。

组长:陈欣龙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明吉尔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刘宝玉县民政局局长

巴合提县卫生局局长

杨友军慈善医院院长

成员:蔡文峰县纪委监察局执法室主任

王红县卫生局科员

潘光平县民政局办公室主任

冉永慈善医院干部

孙秀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科员

三、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总计招聘人员39名。

(二)招聘对象

1、具有新疆户籍的大中专毕业生。

2、事业单位各类聘用人员,经人事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不得参加此次考试。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8月17日-22日

2、报名地点: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2张1寸近期彩照及相关证件。

4、报名费及考务费标准: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费字[2005]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每人每门40元。

5、领取准考证:考生于8月24日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1)应用文写作

(2)文学基础知识

(3)科学发展观相关内容

(4)和布克赛尔县情应知应会知识

其中笔试成绩占总分的60%,面试占总分的40%。笔试试卷采取汉语命题,要求汉语答卷,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10年8月25日,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的公布

2010年8月26日在笔试地点公布笔试成绩。

4、笔试加分标准

(1)参照塔城地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加分标准,对于民族不限的职位,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加10分;对于报考岗位各民族相互不挤占的,不予加分。

(2)报考护理岗位的,持有高护资格的加3分。

(三)面试

1、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人数按拟聘用人员数1:3的比例进行。报考人员的面试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政审

违法违纪、记录在案未处理的人员,包括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政策的,屡次违反《社会治安法》被处罚的,以及在招聘考试中提供虚假毕业证或毕业证不符合规定的其它违纪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政审工作由县监察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

(五)体检

1、体检入闱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考生的体检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县监察局、慈善医院组织实施。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机关录用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笔试、面试成绩各公示7天,体检结果公示3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天。

(七)聘用

1、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分配,不服从分配者将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

3、聘用期为1年,月薪800元,享受五金。

点击显示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 大家都在看
  • 小编推荐
  • 猜你喜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