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2012-08-07 0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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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职能介绍:
(一)研究制定贯彻中央、省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意见,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指导性意见,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和指导市监狱执行刑罚、教育改造罪犯工作;管理和指导信阳劳动教养法规、教育改造劳教人员工作。
(三)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的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的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四)指导全市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负责管理局属政法干校。
(五)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市的律师、法律顾问工作和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六)管理和指导全市的公证机构和公证业务工作。
(七)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八)管理和监督本市仲裁机构及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九)组织全市初任检察官、法官和取得律师资格的司法考试工作。
(十)监督局属单位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负责本系统的装备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局属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和警务工作;协助县(区)委管理县(区)司法局领导干部。
(十二)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信阳市司法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宣传教育科
三、人事科
四、公证管理科
五、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科(组织科)
六、法制仲裁与司法
七、鉴定科
八、老干部科
九、行财装备审计科
十、律师管理科
十一、监狱劳教管理科
十二、基层工作科
十三、机关党委
十四、依法治市工作科
十五、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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