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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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局职能介绍:
(一) 拟定和执行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定和执行市与县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
(二) 编制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管理市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和财政专户;管理市级政府性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办理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申报工作。
(三)管理市级财政公共支出;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执行《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四)根据市级预算安排,协同税务部门确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在国家规定的权限内,提出地方性税率调整和对全市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税的建议。
(五)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企业财务制度的监督和管理,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的清产核资、产权界定和登记,负责国有企业资产的管理,指导资产评估业务;管理监督公物拍卖和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市场;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收益的收缴和使用。
(七)负责全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工作:指导全市乡镇财税所建设工作。
(八)拟定全市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管理市级财政基本建设支出;指导政府投资的基建投标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资金与财务管理。
(九)贯彻和执行国家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市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贯彻执行国家国内、国外债务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债发行计划,组织参加政府债务的谈判与磋商,管理政府债务。
(十一)参与全市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拟定并监督执行住房资金、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益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办法,指导和监督有关部门管理住房资金。
(十二)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执行会计规章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监督执行政府总预算、行政和事业单位及分行业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会计审计;指导和会计委派试点工作。
(十三)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对经中介机构审计的国有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核查工作。
(十四)制定全市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宣传工作。
(十五)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河南省信阳市财政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二、政府采购科
三、人事科
四、企业科
五、预算科
六、金融贸易科
七、国库科
七、债务管理科
八、综合科
九、会计科
十、行政政法科
十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
十二、教科文科
十三、纪检监察室
十四、经济建设科
十五、机关党委
十六、农业科
十七、信息中心
十八、社会保障科
十九、老干部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