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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10-16 01:10:27
查字典公务员网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市直机关具体情况,研究拟订关于机关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及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对机关事务改革、发展进行政策研究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机关事务工作中的共性问题。

(三)制定市直机关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直部分单位财务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承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五)负责市直机关行政房产的综合管理,拟订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规划,组织管理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协调市直机关办公用房的分配、调整和修缮工作;协调管理市直机关直管房售房资金和维修资金。

(六)负责市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督和评价考核工作;参与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七)负责市直机关服务保障及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工作。

(八)负责市直机关办公区、干部职工集中居住区绿化美化、环境卫生及供水、供电、供气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市直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办公区域的工作秩序。

(十)负责指定市级领导干部及有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保障服务。

(十一)指导并组织实施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后勤员工培训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宜昌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机要保密、安全、信访、政务信息和公开、新闻发布等工作;负责机关事务工作的政策调研和指导工作;承办重要会议和对外接待服务工作;协调管理市直机关童欣幼儿园和桃花岭幼儿园。

(二)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与其合署办公)

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组织指导市直机关及直属单位后勤员工培训;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宣传教育、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财务科

负责市直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管理;拟定市直机关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会同管理市直机关直管房的售房资金和维修基金。

(四)保卫科

负责市直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群众来访;协助处置突发事件;负责驻勤武警部队的协调和勤务保障工作。

(五)节能管理科(房地产管理科)

负责市直公共机构节约能源管理工作;拟订公共机构节能规划;制定并实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组织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督和评价考核工作。负责市直机关房地产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负责编制办公用房、居住房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办公房和周转房的分配与调整;负责市直单位办公用房规划、建设及项目管理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离退休干部科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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