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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2012-10-12 0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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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承担孝感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为:研究提出全市安全生产重大方针政策、发展规划和重要措施的建议;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参与研究有关部门在产业政策、资金投入、科技发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产的相关工作;受市政府委托,组织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协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市政府安委会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工矿商贸企业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及标准,组织并督促实施。

(三)依法行使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发布全市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市级权限内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五)负责综合监督管理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监督管理。

(七)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工矿商贸企业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和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十)拟定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安全工程师从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的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孝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承担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各类伤亡事故综合统计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组织实施全市和部门联合的安全生产交流与合作、宣传教育等活动;负责机关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具体承担机关人事、财务、劳动工资、职称、干部管理教育等机关日常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教育)科

承担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拟工作;研究拟订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安全生产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工矿商贸企业有关综合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安全生产重大理论政策研究;指导安全生产监管系统的法制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的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和检查;指导、组织安全生产新闻和法制教育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实施和安全专项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市安全生产协会工作;负责市内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负责劳动保护用品和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对开展全市安全生产设备检测、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按照投资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管理和指导全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负责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三、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建材、地质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办理非煤矿山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督办相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企业设立及其改建和扩建的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办证、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负责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审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监督企业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有关的大型建设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督办相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负责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监控工作;调查处理相关的重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

五、综合安全监督管理科

依法监督检查电力、贸易、机械、轻工、纺织等行业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况;组织相关的大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路、建筑、水利、邮政、电信、林业、军工、气象、地震、教育、旅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督办相关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参与调查处理相关的重大事故,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指导协调或参与相关的事故应急救援等工作。

六、协调科

承担市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综合监督管理重大安全隐患工作;负责市级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急救援体系的建立,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全市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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