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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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价格法规及价格管理制度、制定本市地方性价格规范性文件,并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负责全市价格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平衡。
(二)拟订全市价格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任务,提出价格、收费调整改革的建议、计划、方案和全市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根据国家及省《定价目录》和本市实际,按照权限分工,制定、调整或审批市管商品和服务的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以及省物价局授权的部分国家机关收费标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作价原则,作价办法,合理安排各种差价、比价关系,规范价格行为。
(四)依法组织,开展和指导全市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健全对价格违法行为的举报制度;查处价格违法和各种乱收费案件;推行明码标价制度,指导价格社会监督工作,指导全市价格行政复议工作并按规定受理复议案件。
(五)依法组织全市农产品、工业品、房地产、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中介服务及部分行政管理的成本费用的调查分析工作,向有关方面提供调查、分析资料,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六)依法组织、指导全市中介机构的价格评估、鉴定、认证和咨询工作。
(七)组织全市各类价格(收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八)做好价格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相关信息的舆论宣传工作,开展全市价格理论研究,学术交流。
(九)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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