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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2012-09-21 03: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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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际经济合作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市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参与拟订全市商贸、物流等服务业的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草案,制订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全市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促进城乡市场发展,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

(四)承担组织实施我市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按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六)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进出口管理商品和技术目录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市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以及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负责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大宗商品进出口,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市年度进出口指导指标,负责全市对外贸易经营的登记备案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推进全市科技兴贸战略,制定全市技术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

(八)牵头拟订全市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促进全市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指导和组织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等活动。

(九)参与拟订我市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及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工作,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拟订和执行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制订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初审及转报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指导全市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综合协调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十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对外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政策,拟订并执行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管理办法,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工作,牵头开展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和审核申报全市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除金融企业外),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归口管理全市对外援助项目,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与我市的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十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口岸工作的政策法规,拟订并组织全市口岸开放、口岸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负责全市口岸协调管理,指导协调口岸物流园区建设,负责推进全市口岸通关信息化建设,指导电子口岸通关信息平台建设,协调、服务、监督口岸联检单位(包括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等口岸部门)工作。

(十三)归口管理中国贸促会鄂州支会。指导全市商务系统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北省鄂州市商务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公文管理、文件起草、新闻发布和政务信息;负责机要、保密、档案、通讯、文印、信访、提案等工作;负责重要接待活动;负责机关现有固定资产的管理;承担电子政务及商务网站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政事务管理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管理;负责机关讲话材料的起草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编发《鄂州商务简报》。负责承办市委、市政府布置的有关中心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工作,承担机关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公务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商务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台、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统战等有关工作。

(三)规划发展科

负责宣传、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参与全市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趋势调查研究工作并提出对策建议;研究我市扩大对外开放、国内外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并就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提出健全我市现代市场体系的综合政策建议;负责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本局法律事务工作和有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全市商务系统的普法工作。组织拟订全市招商引资、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口岸建设的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组织拟订年度利用外资、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指导目标,负责相关统计管理工作和信息发布工作,并编制月报、季报、年报等数据统计和分析报告;监测分析全市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统计分析和建议;指导编报全市商务系统项目计划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武汉城市圈的相关工作。

(四)市场体系建设科

组织拟订全市商品市场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培育和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提出建立和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议;指导城乡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内贸流通标准化;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旧货流通和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行业的市场准入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报废汽车管理工作,负责老旧汽车更新、旧机动车辆评估、交易等工作。

(五)国内贸易服务科

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商贸领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流通体制改革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培育大型流通企业集团;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流通领域节能降耗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承担国内会展的组织策划和国内市场的组织开拓工作;组织制订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购销政策和储备调控计划;监测、分析全市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并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研究提出有关市场调控的建议;承担建立和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按规定对成品油等主要消费品进行市场调控,对重要生产资料流通进行监管。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市家电下乡的试点工作;承担酒类流通的相关协调、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业、住宿业)的行业监督管理工作。

(六)市场秩序科(市政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畜禽屠宰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全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相关工作;提出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的工作实施建议;推动全市商务领域信用建设,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推动商务行政执法;负责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监督管理,制订畜禽屠宰点规划,审查定点屠宰企业及相关人员必备条件,负责其生产经营资格证发放和资质、等级的评定工作。

承担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

(七)对外贸易科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管理政策;参与拟订和执行全市进出口发展规划及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措施,研究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市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开拓国际市场工作;指导企业参加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和进出口预警体系建设;承担全市进出口企业经营资格登记备案工作;指导协调我市在境内外举办的进出口交易会、展销会、博览会和洽谈会等活动。组织并指导我市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安全损害预警机制;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协助调查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实施的歧视性贸易政策、法律法规及其做法;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协调指导全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八)机电和科技产业科(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和加工贸易管理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机电产品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发展规划及科技兴贸战略;指导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市场开拓等工作,负责全市机电产品进口初审申报、协调及加工贸易管理工作;监督协调全市机电产品进口招标工作;组织协调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展销会、洽谈会。拟定和执行全市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办法,负责全市技术进出口的协调管理,指导外经贸企业科技发展和技术进出口促进工作。承担市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外国投资管理科(市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检办公室)

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指导、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的审批和变更工作,负责对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制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依法进行初审及转报;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依法监督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负责外商投资资金的统计工作;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联合年检;参与研究制订适应我市服务贸易发展阶段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市服务贸易促进工作;负责全市服务外包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的投诉处理工作办法、协调制度、调解制度;参与拟订改善外商投资环境政策措施;具体受理、分办和回复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诉事宜;指导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的工作。

(十)对外经济合作科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参与拟订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发展规划和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市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负责全市公民出境就业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参与协调我市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审核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负责协调对外经济援助项目的实施;负责联合国有关机构、友好国家及国际化民间组织对我市的多边、双边无偿援助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一)口岸科(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口岸工作的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口岸建设、保税物流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口岸进出口运输计划的统计管理,研究拟订优化口岸通关环境、提高通关效率的综合政策建议;协调督促口岸查验单位依法行政,受理对口岸查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投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和提出处理意见;协调企业与口岸查验单位的通关工作。负责全市外贸进出口货运量的统计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市国际货运代理企业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口岸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离退休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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