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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林业局职能介绍

2012-07-12 1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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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西南州林业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发展战略规划。组织起草林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石漠化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州造林绿化工作。制定全州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监督各类公益林、商品林的培育和防护林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治理石漠化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州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三)承担全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州森林采伐限额,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监督、检查林木种子苗木凭证生产、经营。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及其登记、发证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工作。依法审核、审批办理林地征用、占用和临时占用手续管理。指导全州林业产业、森林公园、苗木花卉和国有场圃、非公有制林业的发展。

(四)组织、指导全州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编制并监督执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年度利用限额。指导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执行国家、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规定的物种保护工作。监督管理古树名木保护工作。负责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的管理工作。

(五)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指导监督全州执行国家和省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林业改革意见的实施。指导、监督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政策措施的贯彻,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监督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六)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拟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措施方案,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山区综合开发。

(七)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州森林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指导专业森林扑火队伍的防扑火工作,承担州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全州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全州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八)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指导管理全州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州级林业国有资产。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生产计划。

(九)拟定全州林业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技术攻关和科研成果推广。指导林业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协调专业人才培训和林业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全州农村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建设。

(十)承办州委、州人民政府和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黔西南州林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和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机关工作计划和工作制度;负责机关文电、督办、会务、接待、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等工作;指导全州林业信息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等管理工作;拟订林业人才培训和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指导林业队伍建设的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工作。

(三)政策法规宣传科。

拟定林业法制建设规划及工作计划,组织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政策建议;对本局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林业执法监督和林业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听证工作;指导林业行政许可工作;负责林业系统普法教育和宣传工作;指导林业生态文明和生态文化建设工作。

(四)森林公安科(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州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及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工作;协调和督促查处重大森林案件;指导林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掌握全州森林火情,发布森林火险和火灾信息,协调指导重特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承办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

(五)退耕还林管理科(重点工程项目管理办公室)。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耕还林工作和林业重点工程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指导县(市)、顶效开发区编制退耕还林、珠防工程、石漠化综合防治等项目的规划、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审查县(市)、顶效开发区退耕还林及其他重点林业工程的规划、年度实施方案和作业设计,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县(市)、顶效开发区编制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专项资金建设项目年度实施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县(市)、顶效开发区开展年度自查和政策兑现前的核查工作,协助国家、省有关部门搞好工程实绩复查和核查,工程阶段性验收工作;负责退耕还林政策兑现和其他重点工程的监督检查工作;督促指导县(市)、顶效开发区林业主管部门做好工程项目确权发证工作;会同其他科室调查和处理涉林方面的来信来访和群众举报问题;负责全州退耕还林工程、石漠化综合防治和防护林等项目的信息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汇总、统计上报和档案管理工作。

(六)计划财务科。

拟定全州林业及其生态建设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监督实施;参与拟定林业和生态建设方面的经济调节政策措施;组织拟定林业发展和防护林、生态公益林、退耕还林、石漠化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和补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全州林业建设资金使用;监督、指导、管理州本级和全州林业财务、统计和林业国有资产;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州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山区综合开发和林业扶贫工作。

(七)离退休干部科。

贯彻中央、省、州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组织离退休干部阅读、学习文件、通报情况、走访慰问、参观、参加会议,宣传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林业的重大决策。负责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和离休干部健康休养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科学文明的文化体育活动。会同、配合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事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配合局党组抓好《惩防纲要》的贯彻落实;督促检查机关和直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完成州纪委监察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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