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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保亭县社会保险事业局职能介绍

2012-06-01 02:06:33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海南省保亭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为: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精神;

(二)管理、经办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及个体劳动者养老保险业务。即:办理参加养老保险的登记,受理缴费申报;核定养老保险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编制、下达养老保险费征缴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拨付计划;征收养老保险费和支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变更、续保手续;负责离退休条件审核、待遇计算,按时足额拨付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建立、管理参保单位、人员基本资料、数据、档案;做好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管理、经办各类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保险业务。即:办理参加工伤保险登记,受理缴费申报,核定缴费基数;编制、下达工伤保险费征缴计划并负责征收工伤保险费;负责审核按时拨付工伤保险待遇;建立、管理参保单位基本资料、数据、档案;

(四)指导全县乡镇就业和社保中心做好社会养老、工伤经办业务;

(五)做好县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

二、海南省保亭县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内设机构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做好综合分析和内外关系协调,草拟综合性文件和工作安排、总结,做好社保宣传;做好局内人事、工资福利待遇;负责公文收发及其他行政事务、后勤保障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财务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会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财务制度,接受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负责本局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工作经费的衔接落实,做好预决算工作;负责参统单位(人员)的养老、工伤保险待遇的征缴和拨付工作;负责省拨级统筹基金的缴拨;负责各项财务数据的收集、审核、汇总报送工作,向局长及时提供各项财务收支的资金结余情况;参与、审查经济合同,做好监督、稽查工作;做好与财政、银行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统筹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养老保险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参保单位(个人)的登记、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工作;负责核定参保单位(个人)缴费基数,拟制社会保险费征集,缴拨方案和下达社会保险基金计划;负责办理养老保险的征收、扩面工作及有关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变更手续;负责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的管理工作;参与破产、改制企业和社会保险清算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报送养老保险综合统计报表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退管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做好离退休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参保人员退休待退审核;负责提供参保单位(个人)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拨付数额;做好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和调整基本养老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基础数据审核汇总报送工作;负责对参保离退休人员进行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负责森工企业异地转入离退休人员的接收安置及养老发放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来信来访和社会化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工伤保险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伤保险的方针政策;具体承办工伤保险的有关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工伤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卡及有关档案资料;指导县镜内各乡镇就业和社保中心对工伤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服务和管理;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收集和汇总上报数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稽核审计股:贯彻执行国家审计法律法规,组织实施社会保险审计制度、办法;依照国家和上级有关审计制度规定,负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费收支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帮助、检查督促社会保险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对严重违反财经纪律,造成严重浪费或重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人员,向有关领导和上级提出追究责任的确建议和处理意见;承办上级社会保险审计机构以及同级政府审计部门交办、委托的审计事项;协办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确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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