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琼中县司法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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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参与有关规章的拟制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三)制定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计划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和管理全县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和公证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和公证机构。
(五)指导和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助理员和基层司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全县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
(八)负责全县仲裁机构的登记管理工作。
(九)协助组织全县初任法官资格、初任检察官资格、取得律师资格的司法统一考试工作。
(十)指导全县法学教育,搞好法学理论研究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警务工作,协助对本系统的录用及调进人员的审核报批工作。
(十二)负责管理司法行政系统内部法制建设,指导本系统复议、应诉和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十三)指导和管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
(十四)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