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公务员

您现在的位置: 查字典公务员网 >海南公务员 >考试信息 >职能介绍 >海南省澄迈县法院职能介绍

海南省澄迈县法院职能介绍

2012-05-30 04:05:37
查字典公务员网

一、主要职责

县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接受澄迈县委的领导,对澄迈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审判法律、法规规定应由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

(二)依法审判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三)依法审判本院院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请再审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指令再审的案件。

(四)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方针,布置本院的审判工作。

(五)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告诉、申诉,审查立案。

(六)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司法警察警务保障工作。

(七)其他专门性工作。

(八)对重大疑难案件适用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九)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用法院的全部活动教育公民忠于社会主义祖国,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以及社会公德。

(十)负责本院干警的思想政治和教育培训工作,按照权限管理法官、执行员、书记员、司法警察及司法行政人员。

(十一)负责本院的行政后勤保障工作,抓好两庭建设和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人民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和应当由澄迈县人民法院负责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澄迈县人民法院机关设1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院领导处理法院政务工作,协调本院各部门工作;办理院务会、院长办公会等会议事务;负责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负责文秘、图书、档案、保密、机要、新闻宣传、办公自动化管理、对外接待、外事等工作;负责督查院长及上级领导交办、督办的有关事宜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其来信的组织办理工作;负责本院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政治工作办公室

协助地方党委抓好法院系统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负责院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干部考试录用、考核、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法官等级、法警警衔以及其他职称评定、晋升等有关工作;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规定的法官考评委员会决定的有关事项;负责法院人事管理、干部与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立案一庭

对本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审查立案、收费;负责申诉、信访接待工作,监督指导基层法庭涉诉信访和再审立案工作。

(四)刑事审判庭

依法审理一审刑事案件。

(五)民事审判第一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企业破产等第一审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六)民事审判第二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房地产、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以及企业破产等第一审民事案件;指导人民法庭相关的民事审判工作。

(七)民事审判第三庭

依法审判由本院管辖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的涉外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和劳动争议案件。

(八)行政审判庭

审理一审行政案件;审查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案件;审查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且无需强制执行的;

(九)审判监督庭

审理不服本院生效裁判的各类再审案件。

(十)执行局

执行本院一审发生法律效力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以及刑事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中的财产部分;执行行政机关需要强制执行的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以及基层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不便执行而报请本院执行的案件;根据需要决定提级执行或协助执行;执行应由本院执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书。

(十一)研究室

负责宏观调查研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研究审判实践中法律适用问题;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编纂审判业务资料。

(十二)司法警察大队

负责警卫法庭、押解人犯、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送达有关法律文书;参与有关审判庭和执行局执行有关工作;维护本院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配合办公室搞好机关保卫工作。

(十三)司法技术处

负责司法鉴定及其他专门性的技术工作;负责司法统计工作;负责本院司法鉴定和拍卖等工作;指导基层人民法庭的相关工作。

(十四)纪检、监察室

指导、协调本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的情况;负责法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工作;受理控告、检举、督促、查处本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违纪问题。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最新资讯

 热门

 相关资讯

 猜你喜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