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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介绍

2012-07-16 02: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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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职能介绍:

(一)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关于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拟定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推动本区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服务体系的建设,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

(三)落实应用基础性研究、高新技术发展以及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研究的政策措施;负责为本区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服务;负责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服务。

(四)承办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工作,落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实施意见。

(五)落实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金融促进工作的相关政策;落实科研条件保障规划和政策;推进本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落实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农村建设和社会建设;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

(七)落实促进产学研结合相关政策措施;落实科技成果推广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推动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八)落实科技体质改革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制和机制;落实建立新型研究开发机构的政策;按有关权限审核本区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

(九)负责本部门预算中的科技经费预决算及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落实科技资源合理配置意见和政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十)制定本区科普工作规划,推动全区科普工作;落实促进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技术市场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管理工作;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十一)落实科技合作交流政策;负责科技外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技术引进等工作。

(十二)负责本区科技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政策建议。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建设。

(十四)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开展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专利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定本区专利工作的行政措施、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七)承担规范本区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节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

(十八)依法监督管理专利代理机构,推进专利中介服务体系建设。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促进本区知识产权产业发展;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管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上报工作。

(二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质押工作。

(二十一)负责本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专利信息的传播利用。

(二十二)负责组织建立知识产权预警应急机制;承担专利统计工作;组织开展专利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制定本区有关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十三)按照《门头沟区政府工作部门安全监管(管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

(二十四)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北京市门头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公开、保密、建议、提案、外事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组织起草本区有关科技方面的行政性措施;负责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承担行政复议、应诉的有关工作;承担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安全保卫、统战等工作。

(二)高新技术产业化科

负责本区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服务工作;落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相关政策;制定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本区科研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按有关权限审核本区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负责本区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工作;指导火炬计划项目实施;负责全区科普工作的规划及年度计划的制定与实施;与有关部门配合办理科技人员因公出国、技术交流与合作等科技外事工作;负责生物工程、新医药产业、医疗卫生及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技术市场和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协调本区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工作;承担规范本区专利管理基本秩序的责任,依法处理、调解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依法监督管理专利代理机构,指导和规范专利技术市场,管理专利权转让合同、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备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推动专利权质押工作;承担专利统计工作;负责知识产权的教育与培训工作。

(三)科技发展计划科

组织制定本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计划,提出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和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组织实施科研、科技成果开发、推广,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工作;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示范工程;组织实施市级区县科技专项工程;研究制定本区科技成果推广政策;负责科技成果鉴定和奖励工作;推动农村科技工作,指导农业科技产业的示范工程及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的建设和发展;负责农村科技协调员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为本市应用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重大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及关键技术、共性技术研究服务;负责为科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服务;承办市科技重大专项的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市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工作;按有关权限审核本区相关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优化科研机构布局;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和科技期刊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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