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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2012-07-16 10: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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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根据全区经济社会总体发展规划,制定本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卫生资源配置进行宏观调控,使其发挥最大效能。

(二)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口腔疾病及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幼儿园卫生;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三)负责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负责医疗机构资格的许可和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市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务人员执业管理实施细则、医疗质量标准。负责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医疗事故处理工作;负责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工作,规范本区的医疗秩序。

(四)落实市卫生局制定的农村卫生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负责本区村级卫生室和乡村医生队伍的建设。

(五)拟定并实施本区医学科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重点医药卫生科研攻关、医学科技成果开发、推广应用;负责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岗位(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的行政管理

工作。

(六)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应用质量和人员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包括毒麻药品)的具体管理;负责组织、监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七)组织调度全区的卫生技术力量,对重大突发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置;预防和控制疫情、疾病的发生、蔓延;负责医疗急救体系的建设及组织全区重大抢救工作。

(八)贯彻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

(九)负责本系统党的组织、宣传、纪检、监察、统战工作,加强本系统领导班子建设;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火、防盗、普法、民调、交通安全)、信访、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职代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的领导工作。

(十)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负责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本区内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的审核工作;负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和培养工作。

(十一)研究拟定建立健全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并组织实施;负责医药费用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工作;对本系统事业单位执行医院财务制度、物价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负责事业单位的财务审计工作。

(十二)承担爱国卫生运动方面的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动员全区公民无偿献血工作;负责区红十字会的协调工作;负责全区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工作。

北京市怀柔区卫生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负责全局政务工作,负责组织拟定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公文处理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本系统信息工作;负责督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议案、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协助主管领导做好机关管理工作等。

政工科

负责向上级组织报告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提出贯彻和落实具体意见;加强和改进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抓好五好党委五好支部的创建工作;负责干部考察、测评、任免、管理工作;负责对全系统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宣传、精神文明、计划生育、统战工作;负责本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监察科

负责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督促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治理商业贿赂,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查处基层单位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及信访举报、申诉案件和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

医政科

负责拟定本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医疗机构、人员、技术的准入管理;贯彻执行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进中医药的继承、创新与合作;负责医疗纠纷来信来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医疗急救力量组织和调度工作;负责全区大型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医学研究、医学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对医疗机构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应用质量和人员实行监督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制剂、药品(包括毒麻药品)的具体管理;负责医疗机构对药品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负责医学会、基层卫生工作协会的管理工作。

人事科

制定并实施本系统卫生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组织本区内中、初级卫生技术人员考试报名的审核工作;负责高级卫生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评审推荐工作;负责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工作;负责本系统人才引进和学科带头人的选拔工作;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人员调整、工资福利、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离退休人员及人事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单位执行养老、失业保障制度进行监督和检查。

公共卫生科

负责卫生法律法规规章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对本辖区内食品、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及计划生育技术执业的许可,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预防性卫生审查和卫生验收、母婴保健机构和人员资质认证的核准工作。负责本区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口腔及精神疾病等的防治工作;监督管理食品、环境、放射、学校、幼儿园卫生;指导、监督母婴保健专项技术和计划生育技术的实施。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

计财科

负责机关及本系统的财务工作。研究拟定建立健全本区卫生事业的补偿机制,拓宽筹资渠道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财政预算、决算工作;负责本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本系统医疗收费工作;监督、指导本系统事业单位《医院财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及有关财政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电话:89683740

法制科

负责对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承办本机关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的听证工作;制定本区卫生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并组织检查、考核、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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