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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办事处职能介绍

2012-07-10 09:0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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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街道办事处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行政办公室

主要职责 负责办事处主任办公会会务工作和决定事项的督办落实工作;负责办事处文秘、印章、文书档案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服务、联络和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内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后勤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配套用房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办事处、社区基础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信息上报及政民互动信件处理、反馈工作;负责机关计划生育工作。

财政科

主要职责 负责街道财政预算的执行和决算工作;负责对财务凭证帐薄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街道各种经费的发放、公费医疗管理等工作;负责办事处固定资产的账目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和业务指导;负责个人出租房屋税收代征工作;负责辖区税源建设的协调工作。

计生(卫生)办

负责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包括流动人口)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考核和奖惩;加强计划生育和艾滋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工作。

卫生:负责制定和实施属地公共卫生发展计划,贯彻落实各项公共卫生工作;负责指导、管理辖区内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规划;协助相关部门打击非法行医和疫情情况跟踪和上报工作;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负责红十字协会工作和组织献血工作。

劳动和社会保障科

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劳动力的管理和统计工作;负责地区再就业工作;负责检查企业用工及雇用外地人员的工作;负责指导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的工作;负责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执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查处;负责监督检查社会保险上缴情况;负责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和介绍就业等工作。

民政科(含残疾人联合会)

主要职责 负责社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负责老龄、民政优抚对象、民族宗教和残联工作;负责优抚救济工作,负责双拥工作;负责殡葬管理工作,负责征地超转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捐赠工作;负责对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相关情况的认定、入户核查、评定、公示、上报以及对承租保障性住房家庭的年检复核等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含610)

贯彻区社会治安综会治理委员会的工作指示,研究、拟定本辖区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并及时向上级反馈信息;组织、协调交通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违章超标单位、控制宣传死亡指标;组织、协调消防部门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指导防火演练、检查消防隐患、督促改进措施;做好地下设备层管理以及禁毒、限养、限放等治安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指导社区和社会单位治保委员会、调解委员会和群防群治工作;开展基层平安建设及创建、达标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开展调查研究;办理上级交办的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其他事项。

610办公室: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关于处理法轮功问题的方针政策,负责对辖区防范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对社会有危害的邪教组织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辖区有关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组织的动态,做好调查研究和相关情况的统计,为街道工委、办事处决策当好参谋;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社区和社会单位对法轮功的揭批、深挖打击和对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防范控制、巩固成果等工作;负责法轮功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与协调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联络与协调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组织落实反法轮功、反邪教的各项宣传活动,及时报送信息、反映情况;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预防和处理法轮功及其他邪教和对社会有危害的气功组织引起的突发事件;负责办理区610办公室交办的有关事项。

司法所

主要职责 指导各社区、辖区社会单位、商市场、施工工地人民调解工作;负责社区矫正的核查、接收、管理、教育、考核、个案矫正、解矫、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负责街道调委会、专职律师调解室、联合调解室工作;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协调帮教对象解决就业安置、解难帮困、排查分析、谈话教育、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围绕普法教育开展法律进社区等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指导街道机关科室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协助街道办事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宣传和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维护地区稳定;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完成上级司法机关和街道办事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信访办公室:

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并依法通过文书告知信访人受理或不受理;承办市、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协调处理影响地区稳定的重要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办理结果,并上报有关部门和领导;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办事处提出建设性意见;协调、指导、督办街道办事处相关科室承办的信访事项;定期不定期对地区矛盾进行排查调处,分析其特点,协调派出所掌控群访或越级访事件。

流管办

主要职责组织、协调辖区公安派出所做好流动人口、外籍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主要负责流动人口和出租方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落实、地区工作规划制定、相关部门协调、管理员队伍建设、流动人员和出租房屋登记、流动人员暂住证代办并配合其他部门做好个人出租房屋税款代征等工作。

城建科

主要职责 参与地区开发建设的规划审核工作;协助、监督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占地、违章建设;协助做好环境保护、节约用水、施工工地的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环境治理工作;负责预防自然灾害和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监督指导辖区的爱国卫生、绿化、道路建设和保洁工作;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各居住小区的供暖情况;负责辖区城市建设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居住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负责依法征收各种配套用房。

负责落实区08环境建设和街道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环境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单位和机关科室开展2008环境建设工作;负责街道环境建设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的起草工作;

负责区08环境建设和街道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布置的环境建设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街道环境建设信息报送工作。

城管监察分队

负责本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规划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公安交通管理、城市节水管理、停车管理、环境保护管理、施工现场管理、城市河湖管理、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交通管理、导游业管理等14个方面308项专业性行政执法工作及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为民服务办公室

主要职责 望京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办公室(含社区服务中心)职能

负责社区服务组织、规划和实施工作;负责为民服务大厅、社区居民服务代办站和社区服务分中心的指导工作;负责以服务居民为主的中介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健康安全促进中心管理及日常接待、讲解、服务工作;负责和谐家庭教育创新工程的组织管理工作。

负责统筹规划本街道便民服务网点,合理配置社区服务资源,提高社区综合服务水平;负责统一管理社区服务设施及所属服务站所、网点;努力发展社区服务产业,逐步走上产业化、实体化、社会化的发展轨道;负责动员和组织辖区居民参加自愿者队伍,开展各种自助、互助、自治等社区服务活动;负责指导居(家)委会的社区服务工作。

文化教育科

负责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工作;指导、管理辖区内各类文体协会、文化站、校外教育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社区科普宣传工作;负责辖区内规范化用字、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扫黄打非工作;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协调机关科室、社会单位,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社会事务保障事务所

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负责失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和促进就业服务;负责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工伤人员及享受供养亲属抚血金的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社会保险代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事务性工作;负责农转非劳动力及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管理与服务;负责优抚对象审核、费用的发放工作;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医疗、住房、教育等救助措施以及临时救助、社会互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负责对社会保障工作者的业务指导。

统计所

按照国家和北京市的统计报表制度,采集、处理、分析、提供和管理统计资料,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组织完成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在本地区的实施;组织指导被调查单位和住户的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地区的统计台帐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负责对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负责为本地区提供统计服务。

武装部

负责本街道民兵组织建设、政治教育、军事训练、武器装备的管理;组织带领民兵完成战备执勤任务,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发动和组织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战时组织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负责本街道征兵工作和预备役士兵、预备役军官登记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战争潜力调查,做好相关的动员准备工作;协同预备役部(分)队落实参训人员,做好兵员管理、动员集结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国防教育,做好退伍军人的安置和烈军属的优抚工作;协调本辖区驻军部队围绕街道中心工作,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协助军队做好本区域的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人防办

组织、协调并监督人民防空、建设(房屋)、安全生产、规划、公安、卫生、工商、文化等部门派出机构或专职人员对本辖区内地下空间的行政执法工作;建立对辖区内地下空间安全使用的巡视制度,定期清查辖区内地下空间的使用情况;发现违法使用地下空间或者地下空间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纪检监察科

纪检委职责:协助街道工委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党员干部的党风党纪教育;负责检查本街道领导班子、党组织及其党员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并实行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受理本街道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做出立案调查的决定;按照党纪处分审批权限对直接立案调查的案件做出处分决定;负责本街道科级以下党员不服党纪处分的申诉;负责对本街道纪检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监察科职责:负责检查本街道在遵守、执行法律、法规和政府决定、命令中的问题;协助街道工委、办事处抓好廉政勤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协调街道各部门研究、制订综合治理腐败的有效措施;负责受理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负责受理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管辖范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监督检查本街道公务员勤政廉政状况,对其进行法律、法规和行政纪律的宣传教育及监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

宣传科

负责本街道及社区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业余党校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和宣传报道工作;负责社会主义、爱国主义、民主法制、道德风尚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辖区社会舆情调查和宣传报道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组织科

负责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指导、检查社区党委工作;协调指导辖区社会单位党组织及在职党员积极参加社区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街道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考核、奖惩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负责对专业管理部门派驻街道机构负责人的评议、考核和监督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负责街道人事工作;负责侨务、对台、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联系本地区的市、区政协委员,并为委员履行职责提供服务;负责政协委员活动信息的收集和报送工作;负责承办区政协常委会联络处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辖区的人才工作,负责承办区人才科和街道人才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委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工委决议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工委会议的筹备、组织和文秘、信息工作;负责工委印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负责机要通讯和保密工作;负责国家安全工作;负责街道工委的调研工作;

负责制订人大街道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联系本地区的区人大代表依法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负责反映和办理代表意见并作好信息收集报送工作。

安监科

第一条 街(乡)安全生产监察队(科)是本辖区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行政上受各街(乡)领导,业务上受区安监局指导。

第二条 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上级的各项决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培训、教育工作。

第三条 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违章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条 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和专项检查的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条 负责上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情况,协助事故调查处理。

第六条 负责协助安全生产许可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负责受理调查、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举报工作。

第八条 负责上级部署的其它工作。

社区办

负责做好社区居委会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工作;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搞好社区建设,制定和实施社区建设、发展规划;负责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自治工作;负责社区居委会固定资产监管工作;负责社区资源的调查、整合、利用和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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