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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局职能介绍

2012-11-07 02: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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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局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关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对策和措施;研究拟定农业各产业的有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研究拟定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拟定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

(3)研究拟定农业产业政策,指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资源优化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拟定有关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政策,研究提出大宗农产品流通和农村信贷、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建议。

(4)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和政策,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

(5)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指导和组织农业信息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协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主要农产品进出口建议、组织指导全区农业救灾工作。

(6)贯彻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负责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以及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7)研究拟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组织实施农业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和国内外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示范、推广工作;组织实施农业方面的国家、省、市行业标准、组织协调农业环境监测和农产品、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和执法监督管理;指导区内农业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组织实施名牌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初审、推荐及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8)承办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提出农业对外开放、引进外资、发展创汇农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9)引导农业企业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国有农业企业和农牧良种场、园艺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

(10)组织指导扶贫开发;组织协调全区农民体育工作。

(11)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农业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督查、保卫、接待及会议组织; 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拟定局机关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政工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及社会保障工作;指导农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拟定农业科技队伍建设规划和措施;负责农业系统表彰奖励和农业劳模管理工作;承办农业国外智力引进工作;承担区农民体育协会的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财务科

参与研究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财政、税收、信贷和保险等方面的政策建议;组织编报局属各单位财政预算;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局各项资金和国有资产;负责局属单位财务和农业系统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工作。

市场与经济信息科

组织拟定全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预测并发布主管产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全区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监督执行农业的国家、省、市行业标准;参与起草局里的有关重要文件,负责起草综合性文稿;负责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对外宣传。

生产指导与生态农业科

研究拟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的调整优化;研究提出季节性生产措施并督促落实,负责种植业生产情况的调度;组织农作物新品种保护和品种管理工作;指导农业商品基地建设;负责农业救灾工作。研究拟定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可再生资源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环境监测、生态农业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农村可再生能源的综合开发利用、农村节能和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工作;组织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开发和初审、推荐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拟订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风险评估和信息发布;拟订农业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生产资料质量的监督管理;承担有关农业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提出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的建议;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农业产业化与农村经济发展计划科

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及扶持政策;负责农业产业化情况的调度;指导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龙头企业发展;指导国有农牧企业和农牧良种、园艺场的改革与经营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农务,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组织农业方面外资、项目的引进和管理。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承办农业重大建设项目的立项与审批;参与拟定农产品进出口计划和农用生产资料中长期需求计划;拟定农业现代化建设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经济收支、农产品质量、农产品成本等农业统计工作;指导农业资源区划工作,参与小城镇建设工作和基本农田保护区内耕地占用的审批,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农村能源办公室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农村能源建设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查处农村能源建设中的违法行为;(2)拟定农村能源建设规划、计划和标准; (3)组织农村能源建设新技术的试点、示范和推广; (4)会同有关部门从事农村能源行业管理;

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政策法规科)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组织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普法宣传教育;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农村固定观察点的工作。

植物保护站

负责全市农作物病虫害的监测预警和指导防治工作;做好农业新技术试验、示范和推广工作,保护农业生产安全。

蔬菜生产办公室

指导全区农业环保体系建设;负责全区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的环境质量监测及基地、市场、标志的管理和产品开发工作;参与全区农用化学物质对农业环境和农畜产品的调查和防治工作以及重大农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农业技术推广站

1.负责农业新技术,新成果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2.承担上级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并组织实施。3.指导镇村开展新技术培训、宣传、咨询、信息交流。

土壤肥料工作站

负责先进肥料的引进、试验和推广;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新技术;提供土肥技术、信息服务。

科教站(阳光工程办公室)

研究制订农业科教、技术推广的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科研项目的攻关和成果推广及农业丰收计划的实施;负责农村干部群众的学历、非学历教育的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系统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农业宣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负责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农技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负责我区农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阳光工程,负责我区新型农民培训、失地农民培训。

农产品质检中心

负责承担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普查、监督抽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优质产品的评选和复查检验;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评价鉴定校验;受上级农业部门和有关部门委托,对实行登记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认证的产品进行建议;负责对全区农产品质量监测网络建设进行指导,对乡镇农业龙头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质量监测站进行技术指导和培训,仪器校对、测试溶液的定量配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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