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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2012-11-07 02: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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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政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等规范性文件并指导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拟订全区房地产业的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组织实施全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住房保障、廉租住房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定全区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评估、房产发证、物业管理、房屋征收拆迁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城区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园林、市容、环卫和市政设施建设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市容的综合整治、依法监管和城建监察工作;协调查处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区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指导全区建筑活动,指导监督勘察设计、招投标和工程监理活动;组织拟订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装饰装修的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组织拟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国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村镇建设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六)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省、市标准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组织制定我区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制定和发布工程建设全区统一定额;负责全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监督,组织实施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信设施)建设标准,测算并发布本区工程建设指数及相关信息。

(七)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对全区建筑企业进行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的管理;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劳动保护和施工生产中的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节水等减排工作;指导建材行业资源综合利用、结构优化。

(九)指导行业职工队伍的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和科技人才队伍及执业资格的管理工作。

(十)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一)办公室(挂信访办公室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档案、保密、文印、安全保卫和各种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车辆调度维护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协调工作。

(二)人事劳动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做好纪检、工会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宣传教育、计划生育、妇女、共青团、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拟定全区建设系统科技教育发展规划;指导本系统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三)文秘法规科

负责文秘、政务信息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和对外宣传工作,拟订全区建设行业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综合性政策的调查研究;负责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指导全区建设行业法制建设和法制宣传工作。

(四)财务审计科

组织编制全区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和年度计划;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各项建设资金的管理;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

(五)建筑管理科

研究拟订规范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施工许可、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建设监理、合同管理和工程风险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建筑活动;负责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和建设市场的综合管理;负责全区建筑安装、建筑装饰、建筑制品等企业的资格初审工作;负责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建设造价咨询机构的资格初审工作;指导建筑产品质量认证、建筑企业劳保统筹和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与造价工作;指导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全区建设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负责区外企业进区承包工程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建筑企业参与省内外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依法查处建筑市场中违法行为;指导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管理;负责对重大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建筑工程质量争议仲裁;拟订全区建筑节能的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组织实施墙改节能工作;指导房屋墙体材料革新工作;负责制定住房和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建筑业协会工作。

(六)住宅与房地产业科

负责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区住宅与房地产业管理,指导推进住宅产业化工作;指导规范全区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房产交易、房屋权属管理、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屋登记发证工作;拟订住宅建设、房屋征收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房屋中介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拆迁企业、物业管理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标准及审查报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和其他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监督房地产拆迁补偿金的使用。

(七)城市管理科(挂城市防汛办公室牌子)

指导协调城区供水节水、燃气、热力、市政设施、园林、市容和环卫工作;负责城区环境、市容的综合整治、依法监管和城建监察工作;协调查处影响市容环境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全区重点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保护监督工作;负责城区排水、污水处理、城区防洪排涝和城建监察工作;负责城区公用事业新建、改建各类管网、线路建设施工中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市政公用行业资质和市政公用施工企业资质的审查报批工作。

(八)城镇建设科

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全区村镇建设的中长期规划。指导泰城规划区外村庄建设规划的编制、评审、论证和实施。负责泰城规划区外的村镇建设项目的选址定点,并依法办理建设项目规划手续;指导全区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村镇建设试点,拟定村镇建设的实施办法并监督检查。负责上报村镇建设的统计报表工作;组织乡镇建设管理人才培训,负责村镇建筑工匠从业资格管理工作,组织农民住房建筑工匠的培训;负责村镇建设事业费的管理和分配工作;组织协调全区农村住房建设和危房改造工作,负责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试点建设、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情况调度、建房数量认定等工作。

(九)勘察设计科

监督规范全区建筑勘察设计市场,查处设计市场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指导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和工程测量工作;负责建设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图(报告)的审查工作;指导工程建设标准设计工作;监督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区市政设施的建设工程抗震设计规范;指导岱岳新城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监督建设勘查设计单位招标投标活动;参与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初步设计评审工作。

(十)规划报建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负责新城区内有关规划建设方面的咨询;协助新城区内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基础资料的搜集、核实和报建等工作。负责受理评估项目报建;负责察看现场、项目初审;负责筹备联席会议;负责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选址意见书、房地产开发经营权证的审批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工作;负责工程质量、建筑安全报监工作;负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汲取外企业进去施工备案工作。

(十一)旧村改造及城建重点项目管理办公室

负责城建重点项目的管理,对建设项目进行调度、考核、通报,建立项目动态管理档案,调度、督促项目建设进度等工作;负责岱岳区城区规划范围内旧村改造项目规划的上报审批、报建资料的审查及部分报建手续的办理工作;负责协调旧村改造规划编制、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的办理工作。负责审核、批复旧村改造经济效益测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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