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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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科学技术局职能介绍: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区科技发展和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
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总体规划。
三、研究提出全区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编制和组织实施全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归口管理区级科学事业发展、区级重大科技攻关、重点实验室建设相关经费和科普经费等有关经费,合理配置使用科技经费。
五、研究制定加强全区高新技术发展的措施,负责高新技术发展计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认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事项。
六、研究制定加强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措施; 积极组织申报、争取和实施国家、省、市各类科技发展计划。
七、负责做好科技成果鉴定、科技奖励和科技保密工作;
八、归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组织全区专利的申请,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侵犯和假冒专利的行为;
九、负责技术市场和科技信息市场的建设的指导和审批工作;依法负责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负责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年检工作,积极申报和争取国家和省市创新基金支持。
十一、归口管理全区科技外事工作,组织开展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协同有关部门组织技术出口和重大技术引进、消化和创新工作。
十二、负责研究拟定全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规划,统筹协调全区科普工作;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指导科技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关于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我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科学技术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一、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局实际,配合有关科室搞好区科技规划和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收集筛选有价值的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单位和上级领导决策提供有利依据。
三、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实际,组织政治学习、思想培训工作,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
四、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德、能、勤、绩考核,提出具体任免事项。
五、普及地震知识,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高抗震救灾能力。
六、负责单位的文秘、机要、档案、信访、报刊收发、车辆、接待等各项工作。
七、本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的精神,搞好单位的后勤保障工作。
八、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农业科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农业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二、研究推广农业先进技术,搞好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农业科技示范园。
三、研究制定加强农业高新技术发展的措施,抓好农业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农业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工作。
四、组织实施农业科技攻关计划、星火计划、农业良种开发计划等农业科技计划。
五、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工业科
一、负责组织国家、省、市攻关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 二、负责组织国家、省、市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的申报、实施、管理工作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审核、申报、认定工作。
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区工业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国家、省、市级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申报和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事项。
五、参与编制区级科技基地建设规划,编制实施重点实验室、中试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基地的计划。
六、负责编制区级重大科技攻关和重点实验室项目计划及相关经费的安排,负责研究提出工业科技发展的优先领域。
七、负责工业科室项目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报文档室存档。
八、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科技成果科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研究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二、负责岱岳区科技成果推广计划项目指南的制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
三、负责岱岳区科技成果政策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实施,组织科技成果的鉴定、验收、登记管理工作。
四、负责岱岳区科技进步奖的评审、表彰、奖励工作;负责筛选申报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工作。
五、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科技成果推广计划。
六、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有关技术合同规定的实施和监督检查,研究培育和管理技术市场及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岱岳区有关单位技术出口的审查和科技保密工作;
八、指导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
九、组织实施科技兴贸计划。
十、承办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科普学会部
按照省、市科协工作安排,根据我区实际情况,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一、抓好贯彻国家、省、市科普学会工作方针、政策、意见。
二、研究拟订我区科学技术普及学会工作规划,和科普学会工作的意见、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抓好乡镇科普组织网络建设,指导发展厂矿科协和其它科普组织。
四、研究并指导发展农村专业技术研究会(协会)的认定、审核及管理工作,抓好区级专业学会的组织建设,开展好学术交流、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组织开展农民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开展科普宣传、科普培训、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推广普及先进技术,指导开展青少年科普工作。
七、组织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优秀论文、优秀建议等科技活动评选及表彰。
八、负责 金桥工程及厂会协作项目实施。
九、负责区级青年科技奖评审。
十、负责整理归档科普、学会的文档资料,交档案室存档。
十一、承办各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震办
一、 负责贯彻执行、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制定的防震灾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定,统一管理我区的防震减灾工作。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我区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管理监督防震减灾业务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承担我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协助区政府和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我区防震减灾应急与案与综合防御措施,并负责检查、监督、落实;负责震情速报和地震灾情速报,保证地震观测资料、观测数据的及时上报,并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供我区地震分析预报意见;管理和组织实施我区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计划。
四、监督管理我区地震强烈区划--震害预测以及重要城镇(新城区建设等)和重大工程、有严重次生灾害工程建设场地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地震次生灾害和防灾工作。
五、管理执行我区以地震动参数和烈度表述的抗震设防标准;审定区级以下重点项目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标准;指导和监督我区重大工程、有次生灾害工程及重要设施的抗震设防工作。
六、推进地震科技现代化,管理和组织地震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及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七、会同有关不满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意识;负责调查我区有感地震和落实地震异常;及时处理地震谣言、地震误传等突发事件,做好社会稳定工作。
八、代表区政府做好防震减灾执法检查工作。
九、承担我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各乡镇、办事处和有关监测网点的防震减灾工作。
财务科
为了贯彻财经纪律,落实各项财经法规,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可比性、及时性、完整性,提高财务会计工作的质量,依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会计法》、《会计准则》、《财务通则》、《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严格执行上述法律、法则,做好会计基础工作,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二、严格按照预算进行财务收支的核算,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保证预算执行的刚性。设立事业支出帐户和专用基金帐户,两者不再混用,避免挤占、挪用科技三项经费。
三、搞好国有资产的管理,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盘活存量资产,提高利用其效率。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杜绝损失、浪费,实现国有资产的良性循环。
四、按照政府采购列入财政职能的规定,对各类办公物资、大宗开支,实行采购、验收、领用、清查全方位的管理,提高财产物资的使用效率,对会议安排,实行招、投标制,大幅度压缩会议费用。保证机构的正常运转和事业的长远发展。
五、加强对科技三项经费的拨入、拨出、使用的管理,按预算安排支出。按《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专项经费财务管理办法》,对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跟踪了解。项目的技术成果验收与财务决算、固定资产验收同时进行。项目验收委员会成员中应包括2-3名财务专家。
六、提供行政决策的财务咨询、服务,为行政决策提供财务智力支持,保证各项决策符合财经法规。
七、加强对财经法规的宣传教育,使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意识渗透到每个人。反对大手大脚、浪费有限的事业经费。按照我区实际和科技局具体情况出发,要对各项支出做到小手小脚、过紧日子、过穷日子,当作自家过日子,严禁攀比、求大求富。对超越承受能力的高消费、阔消费坚决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