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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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职能介绍:
(一)负责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的拟定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事务工作规划、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的制定及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市机关事务工作。
(二)负责市级机关房地产的规划编制及开发建设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及附属用房的统一管理工作。
(三)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四)负责授权管理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所属经营服务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物业管理工作;负责市政府原办公区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安全保卫工作。
(六)负责市级机关财政经费预决算统计汇总、经费划拨和结算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部门、单位预算外资金收支执行情况的监督工作。
(七)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配、调配、保险、报废、更换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维修、燃油供应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国卫生、绿化美化等社会事务工作。
(九)负责市级机关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山东省泰安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机构职能介绍:
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拟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及政策;负责文秘、信息、档案、会务、督查、信访、政务公开、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及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外宾赠送我市贵重礼品的管理工作。
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保障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思想教育、业务培训、岗位目标考核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
安全保卫科
负责拟订局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安全宣传、教育、检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原办公区和市委、市政府机关宿舍区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市级党政机关户籍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市级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房产管理科
负责拟订市级机关房产管理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市级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规划编制、项目审核、开发建设、使用调配和权属登记;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市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局各类工程项目的监管工作。
资产管理科
负责授权管理的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的开发利用和保值增值;负责管理局属国有资产;指导所属经营单位的资产运营工作;负责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的编配、调配、保险、报废、更换等工作;负责协调市级机关爱国卫生、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节能管理科
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节能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教育、指导协调、交流合作等工作;负责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监测及监督考核;负责市级公共机构能源消耗定额、计量标准制定及建筑节能审核;负责指导和监督县(市、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离退休老干部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承担。